关于印发双台子区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意见的通知
双区政办发〔2015〕143号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
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产业园区管委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双台子区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8日
双台子区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机关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按照全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要求,制定此意见。
一、实施范围
双台子区权限内采用审批、核准、备案等方式立项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
二、工作机制
1.实行“立项、用地预审、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分段式并联审批机制。捋顺部门间的审批关系,建立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并联审批流程,实现审批环节的最大简化。
2.实行“牵头受理、要件共享、告知其他、同时办理、限时办结”并联审批机制。建立牵头部门协调推进机制,负责审批事项的受理、要件审核流转和协调推进、办理结果反馈。
3.逐步实行“报前统一辅导、报时统一报件、批前统一会商、批时统一出件”机制。
——报前统一辅导。由并联审批各阶段审批前牵头部门组织并联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前辅导,协助项目单位完成所有要件准备并达到申报条件。
——报时统一报件。在申报时由项目单位一次性提供阶段并联审批各部门所需的所有要件;并由牵头办理部门将审批申请和要件流转各部门研究办理。
——批前统一会商。在批复前,并联审批部门间需要进行会商的,由牵头部门组织会商,并形成会商意见。
——批时统一出件。需要会商的并联审批部门经过会商后,认为满足各自批复条件即可同时出具批复文件;不需要会商的部门只要满足批复条件可直接出具批复文件;各部门审批结果分别抄送并联审批其他部门。
三、审批流程
1.立项阶段
前置要件准备:项目单位向区发改局提出办理咨询,区发改局受理后组织区规划分局、双台子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安监局共同进行指导。
前置要件准备时限:15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项目单位向区发改局提出立项申请并一次性提交审批要件,区发改局受理后将审批申请和行政审批联络单转给区规划分局、双台子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安监局研究办理(备案项目由区发改局备案后将备案文件转发给其他部门),区发改局根据各部门意见先行办理立项手续;如需要进行会商,由区发改局组织会商,会商后认为满足各自批复条件即可同时出具批复文件;各部门审批结果分别抄送并联审批其他部门。
审批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2.用地审批阶段
前置要件准备:项目单位向双台子国土资源分局提出办理咨询,双台子国土资源分局组织区规划分局进行指导。
前置要件准备时限:15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项目单位向双台子国土资源分局提出申请并一次性提交要件,双台子国土资源分局受理后将审批申请和行政审批联络单转给区规划分局研究办理,双台子国土资源分局和区规划分局在批复前会商一致,即各自出具审批文件,并将审批结果互相抄送。
审批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3.规划报建阶段
前置要件准备:项目单位向区规划分局提出办理咨询,区规划分局组织人员进行指导。
前置要件准备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区规划分局受理后将审批申请和行政审批联络单转给区住建局、区安监局研究办理,需要进行会商的由区规划分局组织会商,会商后认为满足各自批复条件即可同时出具批复文件;不需要会商的部门只要满足批复条件可直接出具批复文件;各部门审批结果分别抄送并联审批其他部门。
审批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4.施工许可阶段
前置要件准备:项目单位向区住建局提出办理咨询,区住建局组织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共同进行指导。
前置要件准备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项目单位向区住建局提出申请并一次性提交要件,区住建局受理后将审批申请和行政审批联络单转给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研究办理,需要进行会商的由区住建局组织会商,会商后认为满足各自批复条件即可同时出具批复文件;不需要会商的部门只要满足批复条件可直接出具批复文件;各部门审批结果分别抄送并联审批其他部门。
审批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5.竣工验收阶段
前置要件准备:项目单位向区住建局提出办理申请,区住建局组织双台子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消防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安监局共同进行指导。
审批前置要件准备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项目单位向区住建局提出申请并提交要件,区住建局受理后将审批申请和行政审批联络单转给双台子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消防大队、区市监局、区安监局研究办理,需要进行会商的由区住建局组织会商,会商后认为满足各自批复条件即可同时出具批复文件;不需要会商的部门只要满足批复条件可直接出具批复文件;各部门审批结果分别抄送并联审批其他部门。
审批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附件:1.双台子区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办理联络单
2.双台子区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办理联络单
3.双台子区建设项目规划报建审批办理联络单
4.双台子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办理联络单
5.双台子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办理联络单
6.双台子区并联审批流程图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工会、区妇联、团区委 |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8日印发 |
附件1
双台子区建设项目
立项审批办理联络单
双区发改审批(2014) 号
各有关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已到我局申请办理项目立项、核准(备案)。经审查,该项目产业方向符合我区发展总体规划,请你单位明确本部门意见,如有意见,请详细说明;如无意见,请盖章确认。我单位将按照各单位出具的意见提前进行办理项目立项、核准(备案)手续,待你单位审批要件办理完毕后抄送我局存档。
双台子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 月 日
规划分局意见 国土分局意见
(盖章) (盖章)
住建局意见 安监局意见
(盖章) (盖章)
附件2
双台子区建设项目
用地审批办理联络单
双区国土审批(2014) 号
区规划分局:
项目建设单位已到我局申请办理土地审批。经审查,请你单位明确本部门意见,如有意见,请详细说明;如无意见,请盖章确认。我单位将按照各单位出具的意见提前进行办理项目土地审批手续,待你单位审批要件办理完毕后抄送我局存档。
双台子国土资源分局
年 月 日
规划分局意见
(盖章)
附件3
双台子区建设项目
规划报建审批办理联络单
双区规划审批(2014) 号
各有关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已到我局申请办理规划报建手续。经审查,该项目符合我区总体规划,请你单位明确本部门意见,如有意见,请详细说明;如无意见,请盖章确认。我单位将按照各单位出具的意见提前进行办理项目规划报建手续,待你单位审批要件办理完毕后抄送我局存档。
双台子区规划分局
年 月 日
住建局意见 安监局意见
(盖章) (盖章)
附件4
双台子区建设项目
施工许可证审批办理联络单
双区城建审批(2014) 号
各有关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已到我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请你单位明确本部门意见,如有意见,请详细说明;如无意见,请盖章确认。我单位将按照各单位出具的意见提前进行办理项目开工许可证手续,待你单位审批要件办理完毕后抄送我局存档。
双台子区住建局
年 月 日
人社局意见 财政局意见
(盖章) (盖章)
消防大队意见 安监局意见
(盖章) (盖章)
附件5
双台子区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审批办理联络单
双区城建审批(2014) 号
各有关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已到我局申请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请你单位明确本部门意见,如有意见,请详细说明;如无意见,请盖章确认。我单位将按照各单位出具的意见提前进行办理项目开工许可证手续,待你单位审批要件办理完毕后抄送我局存档。
双台子区住建局
年 月 日
国土分局意见 规划分局意见 消防大队意见
(盖章) (盖章) (盖章)
安监局意见 市监局意见 财政局意见
(盖章) (盖章) (盖章)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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