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双区政发〔2016〕14号
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对我市目前正在执行的,由国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现公布《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执行中,区财政局、物价局将结合国家、省有关要求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实行动态管理。
附件: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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