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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双台子区卫生专业人员重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培训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11-30 浏览次数:494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鼠疫、霍乱、流行性出血热、人禽流感、疟疾、流脑、乙脑等重点传染病及地方病、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性传染病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双台子区关于开展2016年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主席的核心价值观,立足本区实际,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逐级负责、属地管理、注重实效、突出重点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岗位技能培训与理论学习相结合的培训办法,努力培养一支素质高、反应快、派得出、打得赢的专业技术队伍,以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传染病防治意识、依法处理意识和协同作战意识,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卫生专业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和传染病防治水平,达到和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人力及业务技术的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掌握重点传染病的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规范、流行病学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传染病的检出率、报告率和医疗救治水平,减少疾病传播,降低病死率,并做好自身防护,预防和控制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及医源性感染的发生。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掌握重点传染病的临床表现、流行病学特点、流行病学调查方法、预防控制措施,消毒、隔离、防护等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地采取防控措施,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并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三)各级卫生管理人员熟练掌握《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卫生专业法律法规知识,懂得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报告、院感控制、消毒、隔离、防护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
(四)各级各类检验机构的专业人员重点掌握经血传播的传染病临床表现、检验检测方法、预防控制措施,消毒、隔离、防护等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血源安全,并做好自身防护。
(五)基层卫生人员(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办医人员)掌握重点传染病的基本诊疗规范、预防控制原则与基本技能、传染病的初筛和病人(疑似病人)的转运要求、疫情报告程序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培训对象、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对象:各级各类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有关法律法规和重点传染病防治专业知识。
1、法规部分
《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
2、专业部分
鼠疫、霍乱、甲流、艾滋病、肺结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腮腺炎、细菌性痢疾、伤寒与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出血热、疟疾、狂犬病、病毒性肝炎(重点为乙型肝炎)布病、性病等作为今年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重点。
(三)培训形式: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如自学、培训班等。
四、培训教材
培训教材选用流行病学和传染病学等有关基础教材;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霍乱、人禽流感、手足口等重点传染病防治专门培训教材或资料。
五、具体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高度重视霍乱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工作,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务必按时、按质完成培训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确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全员培训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选派人员参加全区的师资培训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组织好本单位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培训经费与政策保证
1、保证经费投入与政策支持。人才培养是一个渐进、积累、动态推进的过程,需要持续、稳定的经费投入。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和我省的实际情况,各类技术培训要充分利用现有高、中等医学教育资源。应急培训所需费用从各级传染病防治专项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员收取培训费用。
2、实行人才共享政策,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人才培养、培训和使用上的跨部门、跨单位合作,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有关技术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效率和效益。
3、鼓励开展相关学科技术研究,努力探索适宜培训模式,不断充实、完善培训内容和材料,支持培训方法、技术和手段的创新,确保本次全员技术培训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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