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区直各部门,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传染病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建立双台子区传染病防治联防联控机制(以下简称联防联控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与原则
按照“高度重视、统一领导、依法处置、科学应对”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有效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1.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及时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疫情防控策略,商定防控工作相关政策、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地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组织对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传染病防控宣传工作,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力。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重点督办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事项和有关会议落实的各项工作,定期督查各成员单位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区卫计局:负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技术力量的调集,保证各项防控措施得到落实;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和医疗诊断专家组,负责传染病患者的救护与防病相关技术指导工作及传染病的诊断和判定,一旦出现疫情,迅速组织卫生防疫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尽快确定疫情和可能波及的范围,提出控制措施和建议,对重病患者及时实施救治措施;负责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信息交流和通报,适时公布事件相关信息,宣传卫生防病知识;负责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组织做好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区疾控中心负责传染病防控技术指导、疫情处置、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以及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出具疫情处置报告等。
区发改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下发的各项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干预措施,负责对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时期市场价格的监督管理和市场药品及相关商品的价格监测,并对市场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控制物价不合理上涨。
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传染病的监督管理、组织领导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并落实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督查学校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深入各学校、托幼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全力协助卫生计生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制定重大疫情救助方案,按政策做好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的救助保障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全区传染病防控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各项应急物资专款,及时拨付传染病人的应急诊疗费用。
区人社局:负责按照相关政策做好企事业单位职工、民工的传染病健康知识宣传和劳动保障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做好环境整治工作,配合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环境卫生水平;指导组织全区环卫系统强化环卫设施及装备的消毒预防工作。
区农经局:负责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监测管理和预警工作,与卫计部门建立联动信息沟通机制;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突发疫情,做到“三同时”(与卫计部门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负责对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和管理,按有关规定会同区卫生计生局等部门处理野生动物疫情。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区传染病预防和暴发流行应急所需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维护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负责依法开展对重特大传染病疫情所需物资市场的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及其它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保障产品质量。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疫点、疫区现场的治安管理和交通保畅工作,确保疫情处理车辆和工作人员迅速抵达疫区;对不配合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的病人,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严格互联网信息管理,及时封堵、删除有关谣言和歪曲报道,依法打击处理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
各街镇:负责辖区内的传染病防控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动员辖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预防、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主动配合传染病防控工作相关部门做好事件调查处置、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和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积极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病能力和水平。
火车站、汽车站:负责组织对进出车站和乘坐列车、客车的人员进行检验检疫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移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处理,防止传染病通过列车、汽车传播;确保铁路、公路安全畅通,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交通管理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会商制度
建立疫情防控工作重大事项会商制度,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定期或根据需要召开工作会议,会商、研究布置疫情防控工作。
(二)信息管理制度
1.各联防联控机制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各自的疫情信息和最新工作进展,按要求及时报送。
2.各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将本部门对应的省级部门最新的工作部署、本部门本系统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
3.各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建立协调沟通机制,确保信息通畅,遇重要情况要随时通报。
4.根据需要,向公众通报的防控工作信息由各成员单位起草,由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5.联防联控机制办公室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