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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整治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整治工作,区纪委按照省、市纪委相关要求,制定了区《关于开展“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于日前召开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分配各成员单位、区直相关单位的任务。

要求各镇及涉农街道全面落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认识,尤其是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治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反腐败成员小组单位,特别是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各司其职、纪委要深挖严查放纵、包庇、甚至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领导干部;检查、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案件线索侦办力度,集中力量、重点打击、快侦快捕;法院要加大审判工作力度,快审快判,实现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要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送,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对问题集中地区和重点案件的督办力度,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街镇、部门,要约谈第一责任人。各成员单位要指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相关业务部门1名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做好具体的沟通衔接工作,在规定的日期内上报本街镇、本部门涉及“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问题线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对办结的案件要及时上报,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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