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博景实业有限公司盘锦泰为汽车文化城建设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我局拟对盘锦博景实业有限公司盘锦泰为汽车文化城建设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20日(10个工作日)。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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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双台子区双兴路以东,科技街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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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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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博景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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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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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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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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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用地130040.1平方米(183亩),建筑面积439700.34平方米,是集五金机电城、汽配汽修、高级写字楼、商务酒店、高档公寓为一体的综合型城市商业体。项目总投资约149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占总投资的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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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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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区域空气环境产生影响的是扬尘和施工机械燃油尾气。施工期间,应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尽量减少扬尘的产生,如喷水,保持湿润,及时清运等
运营期废气主要是餐饮油烟主要来自酒店、公寓、商业区集中餐饮区产生的油烟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率不低于75%)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地下停车场的排气应设立专用排气竖井送至绿地上排放,远离人群活动场所,
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预处理后可全部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市政管网。运营期项目餐厅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排放至化粪池,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盘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为中央空调机组的、发电机、机泵等,采取隔声、安装消声器、基础减振,管道隔声包扎并设减震钩等措防治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生活垃圾设垃圾箱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盘锦市垃圾厂处理。餐饮业产生的潲水,每日需由具有条件的营业者收集进行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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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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