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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台子区整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17-11-17 浏览次数:701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打造优良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双台子区打造优良营商环境建设年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结合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双台子区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我区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行动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双台子区的反馈意见,集中整治相关部门缺乏担当精神,服务被动,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资源共享不到位的问题;切实解决市场准入,招商引资政策兑现问题;梳理落实占用企业财产问题;监督规范违规增加企业负担问题;高效解决执法环境中存在的问题;逐步整治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行为;扎实开展金融服务活动;全面提升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相关工作人员优化营商环境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建设透明高效、功能完善、温馨包容、互利共赢、诚信规范、公平公正的优良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建设现代化滨河国际城区提供坚强保障。

(二)行动内容

一是由区编办牵头整治政务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由区经信局牵头整治招商引资、市场准入方面的问题;三是由区财政局牵头整治政府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四是由区发改局牵头整治违规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五是由区软环境办和区法制办牵头整治执法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六是由区发改局牵头整治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的行为;七是由区金融办牵头整治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八是由区软环境办牵头整治企业信用缺失的问题;九是开展专题培训,组织考察学习。

(三)行动步骤

一是加强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开展专题培训;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围绕行动内容中涉及的八项问题,逐项开展专项整治。三是总结分析验收。区软环境办将联合区有关部门深入各有关单位就专项方案实施及自查自改中的情况进行实地明查暗访。对破坏营商环境的案件进行专项督察督办。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纳入工作日程。明确机构,配备和充实得力人员。各部门、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二是科学统筹安排,明确阶段任务。做好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工作,必须认真落实完成好各阶段任务。三是建立投诉举报,严肃查处问题。制定和完善投诉举报具体办法,工作流程,提高依法受理举报投诉的结案率。四是实行绩效考核,做好总结奖惩。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园区管委会及各相关单位要将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绩效考评体系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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