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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台子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7-11-17 浏览次数:454

为加快推进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95号)、《关于做好迎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暨编制报送“一单、两库、一细则”工作的通知》(盘编办发〔2017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

区编委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社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农经局、区商务局、区水利总站、区文体局、区农机总站、区运输管理所、区出租车管理所、区公安局、区消防局、区国土局、区档案局。

双台子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推进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开展和落实。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照权力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监管领域各类主体情况、执法监督事项,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分类清晰、可供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全部被监管对象,信息内容包括检查对象的名称、经营类别、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内容要根据市场主体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要根据执法监管事项,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行政执法人员姓名、工作单位、执法范围、证件编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根据执法人员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三)制定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监管领域、监管对象和随机抽查原则,制定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并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备案。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包括检查方案、确定随机抽查对象、执法人员、抽查方式、检查频次、公示制度、结果运用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四)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

1、规范随机抽取方式。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严格运用电子化手段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

2、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编制随机抽查计划,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一般随机抽查企业不少于名录库中企业总量的3%。对投诉举报多、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失信黑名单、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定向随机抽查力度。

3、规范随机抽查执法行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检查对象开展抽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开展随机抽查时,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外,一律不得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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