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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区政办发〔2017〕20号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台子区提升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9 浏览次数:612

 各街、镇,区政府各相关部门,产业园区管委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双台子区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

 

 

 

 

 

 

双台子区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计划

 

    按照《中共盘锦市委关于落实“四个着力”实现全面转型走向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总体要求,以《盘锦市关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为指导,为尽早让双台子区企业在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掌握主动权,结合双台子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到2019年,完善企业自主创新体系,深化政产学研用结合,构建以精细化工产业为主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把老区打造成为产业集群、项目集聚、要素集成、发展集约的创业创新之城。

    —自主创新企业大量涌现。重点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产业规模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到2019年,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0家,培育小巨人企业总数达到30家,累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2家。

    —科技创新水平持续提高。到2019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2.5%,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科技企业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3%,具有创新能力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0%以上拥有专利,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150件,每年开展核心技术攻关2项。

    —区域创新体系趋于完善。到2019年,市级以上产业研究院达到4家,主导产业领域分别建立10个以上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和创新联盟,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建有研发机构。全区建成3家众创空间,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

    —自主创新环境明显改善。到2019年,培养和集聚一支适应创新型城市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队伍,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5人以上,全区高技能人才超过4000人。科技资源开放配置、创新资源共享和服务的能力明显提高,搭建“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园区国际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建设人才公寓1.5万平方米,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策、文化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工程

1.培育壮大小巨人企业。借鉴先进地区小巨人企业工作经验,通过“创办一批、孵化一批、转型一批、引进一批”的培育方式,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一批业绩良好,极具发展潜力和培育价值的、处于成长初期的企业快速成长,成为行业中或本区域的“小巨人”,促进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形成小巨人企业蓬勃发展新态势。重点培育键凯、精标化工、聚石金、锦聚材料、佳合晟世等科技型企业,2017年,小巨人企业总数达到19家。到2019年,小巨人企业总数达30家。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

    2.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三鑫路用、格林凯默、恒生塑材、恒跃印刷等一批创新实力强、科技优势明显、产业化程度高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家;到2019年,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累计总数超过5家。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3.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以催化剂产业为方向,重点培育科莱恩华锦催化剂(盘锦)有限公司、中触媒辽河纳米技术有限公司、盘锦鑫安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打造催化剂创新型领军企业;以科技园为平台,培育盘锦格林凯默科技有限公司、辽宁键凯科技有限公司、盘锦佳合晟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打造医药中间体创新型领军企业;以华锦集团为依托,重点培育辽宁北方戴纳索合成橡胶有限公司、辽宁北化鲁华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打造华锦集团下游产业链创新型领军企业;以印刷包装产业为方向,重点培育辽宁恒跃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打造印刷包装创新型领军企业。2017年培育1家创新型领军企业;到2019年,培育3家创新型领军企业。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

    (二)实施企业创新体系构建工程

    4.建设企业研发机构。加快构建企业研发机构,全面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重点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大力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引导和支持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推进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2017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建有研发机构;到2019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建有研发机构。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

    5.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围绕重点产业加快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引进和建设。深度对接北理工化学与化工研究院,做实盘锦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深度对接天津大学,成立盘锦催化剂研究院;深度对接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与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所、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等机构,成立辽宁精细化工技术研究中心;深度对接大连化学物理所,成立盘锦催化剂研发应用中心。2017年,建设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达到2家;到2019年,研究院总数达到4家。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

6.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及联盟。鼓励辽宁恒跃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盘锦鑫安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盘锦恒生塑材改性制品有限公司等现有企业加大产学研合作,通过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协作配套,实现产业上下游的有机衔接。创新平台与联盟要聚集创新资源共同攻关,聚集资源联合推广市场,填补产业链缺失环节的技术、产品和企业,不断完善全区产业链,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水平。2017年,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和创新联盟1家;到2019年,力争在主导产业领域建立2个以上产业技术创新平台,2个以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

7.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科技产业“高端链”计划,依托研究院和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我区精细化工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组织辽宁键凯科技有限公司、盘锦格林凯默科技有限公司、盘锦鑫安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重大技术攻关,提高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水平。每年开展核心技术攻关1项。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

8.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完善科技投入格局,形成财政科技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科技金融为后盾的科技投入“三驾马车”新格局。2017年,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占GDP比例达2.0%;到2019年,小巨人科技企业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3%,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占GDP比例达2.5%。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区金融办

9.推动制造业企业提升。推动产业园区、科技园内科技型制造业企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生长,通过“互联网+”模式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创新能力与服务水平,推动化工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制造业扩大品种、提高质量、增进服务、延伸产业链。通过三年努力,促进制造业整体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

(三)实施创新人才集聚工程

10.提升企业家创新素质。邀请知名企业家和专家对重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现代科技和管理知识专题培训,组织企业家到国内优秀创新企业参观考察,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战略眼光、开拓创新意识、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社会责任感的创新型企业家。全年组织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培训15人次以上。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区经信局

11.大力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围绕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以及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育计划,努力培养一批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具有国际视野、懂经营会管理的高层次复合人才。2017年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1人,急需紧缺型人才15人;到2019年,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5人,急需紧缺型人才50人。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区经信局、区经合局

12.实施高技能人才双源培养工程。大力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和企业职工的技能培训,着力培养一大批具有高技能的生产一线创新人才,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队伍。2017年,新增高技能人才70人;到2019年,高技能人才超过4000人。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

13.推动建立企业人才激励机制。推动企业加快建立创新驱动发展内部管理制度和激励制度,以股权、期权、分红权等多种激励方式,让科研人员与其创新成果收益对接,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支持企业建立创新项目竞聘机制,引进聚集一批经验丰富、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家、创新型领军人才、科技研发带头人、项目创新骨干等到企业任职或兼职。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区经信局

(四)实施创新国 际化工程

14.推动科技型企业“走出去”。引导和鼓励本区科技型企业广泛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依托国际科技资源提升自身竞争力。鼓励支持科技型骨干龙头企业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在境外设立或收购研发机构,积极引进国外创新团队,提升配置全球创新资源的能力与水平。鼓励企业参与国际间技术创新活动,通过联合研发、定向研发、收购技术等多种形式,迅速切入创新链的高端环节,积极抢占行业制高点。到2019年,力争实现龙头企业海外研发机构布局1家。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区商务局

15.加快国际科技园区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国际水平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迅速提升我区科技创新软硬件条件水平。加强与境外科技园区对接机制,着力深化与欧美、以色列、芬兰等发达国家的科技园区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园区的管理经验和模式,提升我区科技园区建设和服务水平。2017年,完成国际先进园区调研工作。到2019年,力争将辽宁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区建成国际科技合作园区。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

16.吸引国际资源“走进来”。在精细化工、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领域,按照国际一流“高端链”产业的要求,鼓励企业通过国际合作、合作开发等方式,承接转化一批国际先进技术,带动我区企业从产品配套向整机产品转型,不断扩大国际产业链的影响力。定期组织国际技术交流活动,全面提升我区企业承接国际技术转移的能力和水平。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国际科技人才交流活动,以短期工作或柔性工作方式聘请国外科技人才,提升企业的成果转化能力。配合上级指导部门,每年参加1次国际技术交流活动。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经合局

(五)实施科技金融服务工程

17.搭建创新创业基金平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开展天使投资,投向创新创业各个领域,重点培育和扶持处于初创期、起步期的科技型企业。与社会资本合作成立创业投资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推动创新企业发展。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办

(六)实施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8.建设更为完善的综合服务体系。吸引集聚国际创新创业资源,通过合作共建、资源共享等方式,引进海外孵化器先进的管理经验、先进技术,主动创新服务模式。主动创新服务模式,着力打造多元化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配套服务设施,完善国际化发展的软硬环境;加快建设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构建支撑企业国际化发展的中介服务体系;丰富服务内容,建设“一刻钟园区服务圈”以及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综合服务,加快建设多元化、高标准的国际化服务体系。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规范建立产业园区国际化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市监局、区审批局、区经合局、区金融办

19.搭建创新创业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创新创业信息资源整合与开发,研究制定“一站式”公共服务系统建设方案,整合汇集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建设政务资源库,搭建“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2017年,配合上级部门,完成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及政务数据信息库建设。

牵头单位:区网格中心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20.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网络平台。提高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利用效率,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建设资源配置优化、运行管理规范、共享服务高效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网上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

21.搭建创新创业成果交易平台。配合上级指导部门,建设科技成果电子商务市场,完善提升网上技术市场交易体系;开发和推广适合中小微企业使用的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引导中小微企业利用信息网络获得先进适用技术。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22.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专利提升计划,引导更多企业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专利执法力度,完善司法保护环境。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能力,重点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鼓励支持知识产权贸易、评价和信息服务等中介机构发展,加快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2017年,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40%以上拥有专利;到2019年60%以上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拥有专利。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区市监局、区法制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双台子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牵头组织有关事项落实和政策实施。产业园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本地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作的推动实施。

    (二)优化政策环境。进一步完善优化“双创”政策、人才集聚政策,落实国家鼓励企业创新投入的各项政策措施,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税前抵扣、技术转让等鼓励企业创新政策方面,加大财政资金对企业创新投入,不断引导社会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投入,最大限度激发全区企业的创新热情和活力,培育形成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创新型企业。

    (三)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分类指导,建立监测评价机制,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各项重点任务推进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总结和发布工作进展情况。建立由科技部门牵头,统计和税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考核小组,制定企业创新能力考评指标,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评估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构纳入区绩效考核。没有创新机构和创新投入的企业及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不能参与区级先进评优,对创新工作取得突出业绩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

    (四)营造创新氛围。重视引导企业创新文化建设和企业家精神培养,逐渐形成鼓励创新的良性动力机制,形成独具特色的企业创新文化。运用各种媒体及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宣传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科技创新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大力培育创新意识和价值观念。探索建立企业自主创新容错纠错机制,营造激励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创新环境,形成想创新、会创新、能创新、齐创新的生动局面。

附件:双台子区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分解表

政办发【2017】20号.xls
文件类型: .xls c8f2648c8c809bd66c598c254fade9c2.xls (23.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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