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区政办发〔2017〕32号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街、镇,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双台子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双台子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应急预案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全区人民祭祀活动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在祭祀活动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盘锦市民政局关于《2017年清明节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保障.确保实现“文明低碳祭扫,平安和谐清明”。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
2.坚持分工协作、各尽其责,以预防为主、快速处置。
3.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重点区域
双盛街道公益性公墓、宋家村公益性寄骨室、常家村临时墓地和历史形成的墓葬点。
三、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双台子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具体负责应急情况指挥处理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1.总指挥及职责
总指挥:区政府副区长 翟月雷
主要职责:负责对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2.副指挥及职责
副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顾名思
区民政局局长 于艳秋
主要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3.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区卫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经局、区京环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陆家镇政府、统一镇政府、良种场。
主要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精心准备,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有关的各项具体事项。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调研分析相应的数据和信息情况报送,提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并报送指挥部;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及各种规范性文件;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负责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公共事件,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有关部门;总结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教训;负责对外宣传报道等工作。
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长于艳秋兼任。
4.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清明祭扫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利用清明节之际开展倡导文明祭扫和对《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提醒和引导广大市民避开祭扫高峰,确保安全出行祭扫;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新闻发布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召集召开全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应急工作协调会议;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区民政局:负责对殡葬服务场所安全接待工作的监督指导;做好各祭扫点的安全防范制度落实;督促各祭扫点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协助区委宣传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销售非法丧葬用品;协助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沿街抛撒纸钱、销售冥品冥币等行为;负责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接待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协调警力,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控制祭扫活动人群的聚集规模,避免发生人群拥挤现象和踩踏事故,会同民政局对祭扫点进行安全检查和制止治安案件的发生。
区交警大队:负责协调清明期间临时增设停车场问题;增设临时交通设施,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设机动车临时绕行、单行、禁行等标志,根据停车需求情况,临时采取占用道路停车等措施来缓解交通和车辆停放压力。并适时播报车辆绕行信息,减少交通拥堵。
区消防大队:负责清明节期间有关消防监督工作,做好执勤备勤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车辆在现场备勤;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火工作。
区卫计局: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的救治工作和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区综合执法局:负责治理沿街抛撒纸钱、销售冥品冥币等行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销售冥品、冥币无照经营和占道经营的业户。
区农经局:负责清明节祭扫期间重点区域的护林防火工作,加强防火宣传工作,禁止在林区的烧纸行为;散坟散墓的巡视和管理并根据重点墓区林木资源情况,部署护林队伍及器材设备。
区京环公司:负责清明祭扫期间城区环境卫生的污染治理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陆家镇政府、统一镇政府、良种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工作以及宣传、安全防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做好重点区域主要干线及祭扫点周围交通疏导工作;做好本辖区祭扫群众的宣传教育及疏导工作。在清明节祭扫高峰期各社区、村要派专职人员负责对本辖区十字路口及扫墓现场的维护和看守,以免发生火灾等事故。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一)祭扫现场及重点区域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并对人员进行疏散、控制人员总量,保持现场秩序;
2.现场交管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交警部门采取限时管制措施;
2.临时征用停车场地;
3.临时占用道路停车。
(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情况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4.紧急疏散群众,将人员转移到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四)出现突发事故,祭扫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现场工作人员迅速联系卫生部门救护人员,及时开展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工作;
2.公安部门维持好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3.交警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4.民政部门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采取的措施
1.发现可疑不明物时,现场人员迅速报告指挥部,由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公安部门迅速到场处置;
3.救护人员迅速抢救伤员;
4.消防车迅速到场扑救明火;
5.现场工作人员负责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六)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
(七)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
发生与群众纠纷和矛盾时,现场工作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群众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联系公安部门协调解决。
五、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撤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查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陆家镇政府、统一镇政府、良种场要以树立文明新风、保障祭扫安全为工作落脚点,充分预测今年清明节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狠抓落实。成立专门机构,认真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4月1日至4月8日每天6:00时至16:00时,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二)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物资储备调集制度,人员调配和支援等制度。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要及时准确,确保各级领导及时掌握动态,实行科学决策。清明节高峰日,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由指挥部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充分利用清明节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重点宣传国家关于殡葬管理的法规、政策;宣传实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创建文明祭祀新风尚。
七、本预案执行的起止时间
每年3月16日至4月8日。
各部门将4月1日-4日的值班表、重点地区值班人员名单于3月31日前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马轶雪 2361625
邮箱:mayixue10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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