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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区政办发〔2017〕30号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开展便民服务事项全程代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0 浏览次数:523

 各街、镇,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双台子区开展便民服务事项全程代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

 

 

 

 

双台子区关于开展便民服务事项全程代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盘锦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县区、经济区全面开展便民服务事项全程代办工作任务,深化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制度改革,创新便民服务管理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和完善服务便利化,建立便民、规范、公开、高效的服务体制,依据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推进县区、经济区全面落实便民服务事项全程代办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双台子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强化基层服务为目标,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事项全程代办服务向社区(村)延伸,通过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统一代办,逐步建立“网格管理、全程代办、内部运作、按时办结”的工作模式,形成“科学合理、依法行政、上下协调、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并依托政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便民服务事项全程代办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我区所属社区(村)便民服务能力,实现让群众办事少跑腿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范围

代办范围为纳入社区(村)便民服务站管理的全部便民服务事项以及群众提出的其他合理合法的服务需求。

三、工作职责.

(一)区市民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对街(镇)、社区(村)便民服务事项全程代办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事项全程代办监督考核制度。

3.负责全面推广宣传社区(村)便民服务事项全程代办工作。

4.负责协调各审批服务窗口办理街(镇)行政服务中心上报的代办事项。

(二)街(镇)行政服务中心职责

1.街(镇)行政服务中心要明确一名副职牵头负责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并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承办对进驻事项的咨询、受理、办理、反馈等工作。 

2.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事项全程代办工作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协调处理对工作人员的投诉,

3.负责对社区(村)便民服务事项全程代办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 负责便民服务事项全程代办的宣传工作。

(三)社区(村)便民服务站职责

1. 社区(村)便民服务站要明确一名干部负责日常管理,负责与街(镇)行政服务中心日常联系和业务对接。

2.负责组建代办员队伍及对代办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和培训。代办工作队伍要以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为骨干并辅之以网格员组成。          

3.接受区、街(镇)业务指导。

4.负责社区(村)便民服务事项全程代办的宣传工作。

(四)社区(村)代办员职责

1.初审审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审批事项,应协助服务对象整理相关前置手续。

2.接受有关部门委托,提供咨询服务和代办相关审批及服务事项。

3.接受服务对象委托,协调有关窗口单位进行全程代办服务。

4.完成其他便民服务事项全程代办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工作制度

1.集中受理制度。社区(村)便民服务站可实行轮流值班或每周固定日受理制度,工作日内必须保证随时接待群众,受理服务事项,不得刁难群众。

2.无偿代办制度。社区(村)便民服务站所代办事项,除法律法规等明确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外,一律实行无偿代办。

3.首问负责制度。办事群众咨询、办理有关事项,接受询问的代办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负责申请人代办事项的受理和转交工作。

4.一次告知制度。(街)镇行政服务中心、社区(村)便民服务站代办员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办理时限。

5.限时办结制度。对于代办事项,要本着提质提效的原则,明确代办时限,代办事项的办理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办理部门承诺办理时限。

6.上墙公示制度。(街)镇行政服务中心、社区(村)便民服务站要将代办的事项范围、内容和代办员信息,在公开栏进行公示;要设置意见箱或意见簿,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7.上门服务制度。社区(村)便民服务事项代办员在接到群众代办服务预约后,应及时入户协助准备申报要件、协助填表,并按时限将代办结果进行及时反馈。

(二)工作程序

便民服务事项全程代办基本操作程序由“受理、承办、回复”三个环节组成,做到受理及时、登记清楚、程序规范、办理迅速、群众满意。 

1.集中受理。原则上由社区(村)便民服务站代办员负责受理代办事项,可采取预约、集中受理等多种方式接受代办事项。受理申请人申请时,要对申请的事项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代办要求且资料完整的事项,登入“村民(居民)代理事项登记本”(登记本一式三联,一联由社区(村)便民服务站存档,一联上报街(镇)行政服务中心,一联由申请人保存),同时填写登记表,开始进入代办程序;对不符合要求或资料不全的事项,要向申请人解释清楚。街(镇)行政服务中心也可直接受理代办申请。

2.承办回复。已受理的申请事项,由社区(村)代办员报送到街(镇)行政服务中心,街(镇)行政服务中心在规定限期办结后通知社区(村)便民服务站代办员取回结果。

四、工作任务

(一)设置办公场所

1.街(镇)行政服务中心。按照“集中式办公、一站式服务”要求,充分整合利用各方面资源,设在街(镇)镇机关院内或辖区内人口聚集区域。统筹规划,达到“六有”标准(即:有环境整洁有序、开放式窗口的办公场所,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有固定的公开栏和服务标语,有服务指南和业务办理流程图,有醒目的窗口和工作人员标示牌,有群众休息场所、咨询台、意见箱)。 

2.设立社区(村)便民服务全程代办窗口。要在社区(村)便民服务站设立代办窗口,要有醒目的便民服务标识、有必要的办公设施。代办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主要职责、代办服务事项、代办流程、相关制度等要全部公开。

(二)完成工作时限

按市里统一安排,便民服务事项全程代办工作要在4月初正式开始,并确保6月底前取得取得明显成效。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镇)要对推行便民服务事项全程代办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构建衔接紧密、运行顺畅的便民服务体系,搭建一条便民、利民、惠民的“绿色通道”。要统筹安排,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认真抓好社区(村)代办工作的协调、日常管理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街(镇)、社区(村)要通过公示栏公示、媒体宣传等形式,让群众了解便民服务事项全程代办工作的意义、服务内容、代办程序等,让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受益。要及时总结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加强工作交流和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查通报

为确保县区、经济区推行便民服务事项全程代办工作在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市里将此项工作纳入县区、经济区2017年度“规范窗口服务”绩效联动考核之中,并将于4月开展县区、经济区推进社区(村)便民服务事项全程代办工作检查。我区也将加强对各街(镇)、各社区(村)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中懈怠推诿,影响便民服务事项全程代办工作落实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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