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区政办发〔2017〕48号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产业园区管委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双台子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
双台子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城区园林绿化建设水平,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依据《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和现代化滨河新型城区为出发点,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提高城区基础设施水平,完善城区功能,加快城区绿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区生态环境,促进城区绿化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不断加大城区园林建设力度,提高城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面积,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标准均衡城区绿地建设,完善绿地功能;创建组织管理到位、规划理念超前、设计操作规范、景观保护得力、绿化体系完整、市政设施完善的园林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城市绿地建设
严格按照《盘锦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标准实施城市绿化建设。
1.绿化美化城区广场、游园绿地和景观带。选择合适位置建设城市广场、小游园,以植物多样性为主,合理配置,形成有特色的植物景观。
2.绿化美化城市主次干路,对全区街路绿化统一规划,进行绿化补植,提升绿化品质。重点提升和完善305国道、中新线绿地景观,因地制宜,合理搭配乔灌木,建设充分展现双台子区地域文化特色的景观大道。
3.对一统河、辽河南北两岸堤坝等滨水绿地进行建设和完善,保持河道原有地形、地貌的基础上,在河道两岸建设绿化景观带,提高河道绿化普及率,形成城区独特的生态廊道。
4.提升公园绿地建设水平。改造建设湖滨公园、湿地公园、水利公园等市区主要公园,按照园林园艺化标准建设,提高植物造园水平。同时,按照“5000㎡以上公园绿地达到500m的服务半径,2000㎡(含)—5000㎡的公园绿地达到300m的服务半径”考核标准,加快城区公园和游园建设,使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为居民提供更多休闲游憩场所。
5.加快居住区绿地建设步伐,新建居住区绿地面积占用地面积30%以上,改造项目占25%以上。加快旧小区改造速度,重新建设管好荒废弃管绿地,增加城区绿地总量。同时,提高居住区(单位)绿地建设质量,打造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提高人民幸福指数。
6.加快建设苗圃基地,并以苗木基地为依托,建设具有物种保护、科普宣传、科学研究等功能的植物园。不断引种培育新品种,服务于城区园林绿化建设。重点培育观赏性较高的乡土树种,适当引进适应我区生长条件,具有观赏特性、抗性较强的优良品种,丰富植物种类。
(二)加强城市建设管控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及《辽宁省城镇绿化条例》,强化城区园林绿化保护管理。
2.建设城区绿道系统,将城区各类绿地有机联接起来,以绿道串联城乡绿色资源,与公交、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相衔接,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游憩健身、绿色出行的场所和途径。
3.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古树名木养护管理档案,落实保护措施,做好古树名木复壮和病虫害防治工作,使其发挥特有的景观效果。
4.开展街容街貌的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实施城区亮化工程,增强城市夜间景观效果,城区照明功率密度达85%以上。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对户外牌匾广告、车辆停放、占道经营、集贸市场进行综合整治,规范管理。
5.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区建设。在加强排水管网建设和控源截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绿地”实现吸、滞、渗为主的“海绵”功能,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
(三)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做好生态网络体系建设、城区生态空间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资源保护以及城区废弃地修复等工作。加大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治理力度,大气污染指数巩固在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三类以上。
(四)完善城市配套基础设施
将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作为创建的重要内容,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强城区总体功能和承载能力。城区污水处理率要达到90%以上,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四、实施步骤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要在双台子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按照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的要求开展工作。
(一)筹备阶段
成立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开展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夯实基础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2017年4月30日前)
各单位要根据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在提高绿化意识,增加城区绿量上狠下功夫;继续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强化环境保护工作,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三)巩固及迎检阶段(2017年5月—9月)
进一步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举达标。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对于改善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区政府成立双台子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具体如下:
1.综合工作组:设在区住建局,负责拟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整体计划,印发相关文件,整理工作资料,组织自检自查。
2.规划工作组:设在区规划局,做好城区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绿地及道路绿地布局规划,形成完整体系;做好建成区内环境卫生、公厕布点规划。
3.宣传工作组:设在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拟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方案,收集创建工作的有关音像资料,编制宣传画册,制作城区绿化宣传片。
4.资金保障组:设在区财政局,负责协调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各项资金的落实及使用监管工作。
5.督查组:设在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项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二)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强化政府职能作用,加强对社会绿化的监管力度,参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联合审批,确保城区绿化达到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
(三)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和城市绿化的法规政策,使创建工作成为各级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
附件:1.双台子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双台子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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