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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区政办发〔2017〕73号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1 浏览次数:570

 区人社局、双台子国土资源分局:

按照国家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辽宁省建设用地审批报批管理规定》要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报告是征地组卷报批的要件。

2016年7月,盘锦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职业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区人社部门不再“出具被征地农民保障情况报告”,但省国土厅在审核上报的征地组卷时,仍然要求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报告,因此,造成省国土厅与盘锦市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对称问题,影响了我区土地报批工作。

为保障我区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区政府决定由区人社局继续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报告,直到省市相关政策统一为止;双台子国土资源分局要做好配合工作,加快推进我区土地组卷的报批工作。请以上两家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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