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区政办发〔2017〕70号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长制办公室的通知
各街、镇,区直各相关部门,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和《辽宁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盘锦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河流治理保护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双台子区河长制办公室。人员如下:
主 任:郗红光 区水利总站站长
副主任:刘兆福 区水利总站副书记、副站长,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王 毅 区住建局副书记、副局长
贾云才 区环保局副局长
王二白 区财政局副局长
孙洪谦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李文清 区农经局副局长
高立志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 勇 区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各责任单位业务科长。各责任单位指定科室负责日常河长办安排的工作任务。
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水利总站,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主要负责协调落实本级河长及上级河长制办公室确定的工作事项,组织拟订本地区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根据相关部门意见统筹制定本区域河长制实施方案、河长制考核办法和相关工作制度;统筹拟订本地区及各河长责任区综合工作目标及年度计划,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监督考核工作、综合汇总考核结果;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及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汇报工作情况,报告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工作情况和反映有关问题,督促各部门落实工作要求。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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