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区政办发〔2017〕59号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产业园区管委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双台子区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双台子区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方案
为实现我市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奋斗目标,切实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按照中宣部开展的东北振兴专题宣传活动总体安排和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与监督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目的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任务。按照积极稳妥、正面引导的工作原则,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系统化的宣传格局。讲好盘锦故事,凝聚正能量,树立盘锦“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良好形象,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软环境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紧紧抓住市委第七届全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广泛宣传营商环境对地区发展的重要作用。
2.宣传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政策措施和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报道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包括我区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开展建设年活动、学习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等情况。
3.积极挖掘正面典型,选树榜样,宣传正能量,形成全社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通过企业对改善营商环境的反馈反映,群众对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感受体会等鲜活的实例诠释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成果。
4.坚决曝光反面典型,对专项整治中消极应对、敷衍塞责、甚至打击报复企业的,在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的,简政放权明放暗不放等行为要及时曝光。
5.多渠道、多方式大力宣传企业的重要社会贡献,弘扬企业家精神,提振企业家信心。
三、主要措施
1.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宣传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遇到重大事件,应根据重大事件处理进程和结果,及时上报,并通报宣传。
2.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建立与媒体协同顺畅的联动机制。开设新闻专栏、发表评论文章等,点面结合、滚动报道我区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同时,公开我区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和受理方式。
3.建立宣传考核机制。将宣传工作纳入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体系中,严格落实责任。要制定考核标准、设立分值,并考核政策知晓率、信息公开率、问题曝光率等,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4.搭建营商环境宣传平台。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开设营商环境建设专栏。及时发布本部门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宣传报道有关活动、征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在线填报调查问卷等。
5.开展“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于每年5月的第三周(今年宣传周活动定于5月15日-21日),认真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宣传周”。
6.创新宣传方式。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在微信等宣传平台上及时公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发起“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倡导公共文明倡议书等。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要建立明确营商环境的监督工作机构,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的工作体系。要形成责任压力层层传导,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整体一致、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围绕营商环境建设年,全面铺开宣传工作。
2.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开展宣传。加大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宣传市委、市政府、区委及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决策部署。同时,坚持准确及时原则,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和真实数据,广泛凝聚各方面力量,加快推进我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3.整合有利资源,形成宣传合力。整合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加强相关部门间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媒体、媒介,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各有关门密切配合,新闻媒体踊跃参与,社会各界积极响应,人人参与宣传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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