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区政办发〔2017〕96 号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 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双台子区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
双台子区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根据《辽宁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29号)、《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辽依法办发〔2017〕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机构
考核工作由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以下简称考核机关)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
各街、镇,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统称被考核部门)。
三、考核内容
按照《盘锦市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要求,结合市政府对区政府的绩效考核指标,围绕我区全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确定考核内容:
(一)开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
(二)规范行政执法;
(三)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
(四)考核机关确定的其他内容。
四、考核方式
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以日常考核、专项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考核。对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检查备案、规范性文件备案、履行法定职责等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结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和诉讼、行政违法投诉等方式,随时发现问题,扣除其对应分值,纳入考核结果。
(二)专项考核。对重点执法领域、执法部门开展专项考核,针对其持证上岗、执法规范、行政执法公示等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考核结果。
(三)年终考核。考核机关将于2017年12月份进行年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听取、阅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审查行政执法案卷、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综合日常考核与专项考核进行赋分。
五、考核结果
考核总分为100分,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优秀(≥90分);达标(89--80分);不达标(≤79分)。
发生没有行政机关负责人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情形的,不予优等评定。考核评议工作情况将形成报告呈报区委组织部及区绩效办。
附件:双台子区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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