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区政办发〔2017〕110号关于印发2017年双台子区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评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区直各部门:
根据盘锦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安排,经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对全区公共机构2017年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范围
各街、镇,区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二、检查考核时间
2017年11月初。
三、检查考核内容
详见附件1、2。
四、检查考核程序
(一)检查核实。2017年11月初,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采取听汇报、核验资料、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并结合日常工作落实情况,经集体评定确定考核成绩。
(二)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结合各单位日常节能工作开展实际,进行核定评分,考核评价总分值设定50分,成绩分为A、B、C三档。
五、考核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整合财力物力,集中优势力量,完成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节水型单位建设任务。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开展自评。各单位要在考评开始前对本部门(系统)节能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切实掌握年度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自评,查缺补漏,做好工作总结。
联系人:金 阳 电话:3811026 QQ群:588093005
附件:1.双台子区2017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检查考评内容
2.双台子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检查评分标准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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