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台子区2017年十一黄金周应急管理预案》政策解读
一、《预案》出台的背景
针对黄金周期间出游集中的现实情况,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理旅游者在黄金周旅游活动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旅游安全事故,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实现“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工作目标,保证我区的旅游产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预案》的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处理黄金周期间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旅游者人员伤亡事件。
三、《预案》的内容与要求
分别提出旅游景区(点)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旅行社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旅游星级饭店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旅游车(船)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四、《预案》的保障措施
(一)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
较大旅游事故救援需要市级救援力量参与的,区旅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向市政府提出,由市政府协调。
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要在3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以电传或其他快捷方式报送区旅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二)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依照旅游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齐抓共管,各相关部门和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旅游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旅游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对旅游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旅游安全监督检查,应予以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阻挠监督检查工作。各经营单位应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部署旅游安全工作,对会议确定的重大安全事项形成纪要。确定的各项措施必须严格实施和进行检查,认真抓好落实,并将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情况上报区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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