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台子区进一步推进楼宇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解读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楼宇经济质量、速度和效益的协调发展,切实增强区域经济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制定了《双台子区进一步推进楼宇经济发展实施意见》。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2016年10月19日,高科书记在市商务局报送的《关于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促进我市楼宇经济健康发展的调研报告》上作出批示,提出楼宇经济是繁荣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要下决心抓好。一是抓规划;二是抓服务保障;三是抓配套政策。结合我区楼宇经济实际发展情况,制定了《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
大力发展楼宇经济,使城市经济从平面的外延式扩张转变为立体的内涵式发展,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土地集约和产业集聚,增强中心城区的核心竞争力,将楼宇经济打造成为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增长点。2017年引进高质量楼宇企业100户,到2020年商务楼宇企业达到500户,每年新增商务楼宇面积1万平方米。
三.《实施意见》明确的工作任务
结合我区“一带三区”发展布局实施错位发展,全力打造7大特色楼宇。1.围绕博景创业大厦、泰为汽车文化城打造“金融和商贸综合楼宇”。2.围绕盘锦公路港写字楼,打造“物流楼宇”和“电商楼宇”。3.围绕科技园研发楼,打造科技研发楼宇。4.围绕沙发产业园综合楼,打造“出口产品”楼宇。5.围绕石化产品物流交易中心,打造北方石化产品交易中心楼宇。6.围绕游客接待中心,打造“旅游”特色楼宇。7.围绕辽河新城“双创园”,打造“全民创业”特色楼宇。
四.《实施意见》的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制定发展规划,盘活存量,做足增量。二是完善扶持政策,优化楼宇发展环境。三是做好服务保障,助推楼宇企业发展壮大。四是掌握企业运行情况,做好跟踪服务。五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优胜劣汰。六是实施专业化招商,确保楼宇经济良性发展。
《实施意见》要求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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