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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台子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11-24 浏览次数:484

 为贯彻落实全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加快推进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9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95号)、《关于做好迎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暨编制报送“一单、两库、一细则”工作的通知》(盘编办发〔2017〕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解决随意执法、执法扰企等问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通过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共4项内容: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二是坚持公正公开原则。三是坚持高效便民原则。四是坚持协同推进原则。

(三)重点任务和措施。共7项内容:一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级行政执法检查部门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要涵盖全部被监管对象,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执法人员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制定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四是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随机抽取方式、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规范随机抽查执法行为。五是加强随机抽查结果的运用。对抽查结果正常的,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或移交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六是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平台,大力推进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完成好历史数据的归集和新发生数据的录入。六是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

(四)工作要求。共5项内容: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加快推进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双台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注重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四是严格工作纪律。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五是强化督查考核。纳入市政府绩效考评范围,定期督导检查,通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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