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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双台子区农村留守儿童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17-11-24 浏览次数:647

 一、制定背景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劳动力转移而产生的阶段性社会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妥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中面临的教育、生活、心理、安全等问题,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3

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对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做了全面部署。

二、总体要求

全区紧紧抓住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和健全救助保护机制这两个重点环节,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和系统性安排。各部门职责任务明确,组织保障措施有力,内容全面、重点突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主要内容

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此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状况,逐步建立和完善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政策措施;推进建立各类农村留守儿童指导服务机构,促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监护网络;扩大社会宣传,努力营造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区直各相关部门要逐步建立多部门合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宏观指导,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二)出台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指导意见,围绕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和保障。

(三)加大投入重点工程。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机制改革,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结合布局调整,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就近就学问题。

(四)开展关爱行动。以基层政府为主导,在村委会、学校等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动态监测机制和资料库,构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体系。

(五)保障留守儿童权益。通过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维权服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等措施,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六)强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优势,通过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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