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区政办发〔2017〕123号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2017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考试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双台子区2017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2017年市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培训、考试对象
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2017年底行政执法证到期、岗位调整、新增的行政执法人员。
(二)培训、考试内容
国务院依法行政方面的政策文件和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国务院依法行政方面的政策文件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
行政执法相关的通用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新颁布的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二、培训、考试安排
(一)培训方式。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集中学习培训,集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请各相关单位在双台子区政府法制QQ监督群下载《行政执法人员名册报名表》、《行政执法证审批表》,并于10月15日下班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区法制办电子邮箱stzqfzb@126.com;将《行政执法证审批表》纸制版(单位领导签字盖章)报区政府法制办322房间。(注:一寸彩色蓝底照片两张,一张贴在《审批表》上,另一张按照《执法证》上的照片大小裁剪好,夹在《审批表》上)
(三)考试安排。区政府法制办组织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考试工作,妥善安排好相关工作,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和考试。
2.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的,颁发《辽宁省行政执法证》。未参加培训或经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辽宁省行政执法证》,同时建议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3.此次参加培训和考试情况将作为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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