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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 2018年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18-03-01 浏览次数:614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迎接2018年新春佳节来临,巩固双台子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确保节日期间市容环境秩序整洁干净、文明有序、靓丽美观,让全区人民过一个喜庆、祥和、美好的节日,制定了《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通知》起草过程   

(一)广泛收集资料。深入研究城市管理工作涉及的道路、绿化、亮化、垃圾清运等方方面面,确保无有遗漏。

(二)严格落实重点任务。将具体工作落实至各责任单位,明确各自负责范围和内容,确保工作在落实过程中不发生推诿情况。

(三)符合双台子区实际。针对双台子区人口密度大、街路狭窄、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特点,起草过程中着重强调了安全管理和监督内容。

三、《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五部分内容,分别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突出重点,精细管理,全力打造优美环境”、“ 明晰责任,严格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方面入手,对2018年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了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干部城市安全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城市管理问题,确保节日期间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展示双台子区美好形象。

(二) 突出重点,精细管理,全力打造优美环境
    明确了城市管理方面的具体内容和具体负责单位,分别为:区综合执法局、京环公司,各街、镇等部门负责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市政养护、供电、供水、供气、热力、公交、交警、通信、广电等单位保证各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平稳运行、保证市民生产生活需要;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排查,保证安全;区商务局、市监局等部门负责节日市场物资供应监督执法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区网格管理中心负责收集关于城市管理工作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反映,为各相关单位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信息支撑;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负责对沿街工地作业围挡、交通设施及交通疏导、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的保养维护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一切事故隐患,保证行人安全与道路交通通畅;区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运管所等部门负责加大对酒驾、无证驾驶、客运车辆超速超载、黑车载客、渣土车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区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安监局、审批局、公安分局、规划分局和征管办等部门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区住建局负责在城区相关路段树木及路灯杆悬挂彩灯,增添节庆气氛,区综合执法局及各街、镇做好日常巡查,预防盗窃案件发生,市政设施部门要加强城市夜景亮化设施的检修和管理工作。

(三)明晰责任,严格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要求各相关单位夯实工作责任、严格值班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惩罚力度,对因工作不利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和追责。

 

 

 


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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