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双台子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实施方案
盘双市监字〔2018〕3号 签发人:吴继伟
为加强双台子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风险监测,落实省、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掌握各环节食品安全状况,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市局下达的监督抽检计划制定本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2018年,双台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工作严格按照市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要求,坚持靶向性原则、覆盖原则、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相结合原则和抽检效能与质量并重原则。
二、工作任务安排
本年度计划完成的抽检监测任务数量890批次(4份/千人口)。针对此任务双台子区局对各相关业务股室抽检监测任务进行了量化分解。其中食品餐饮股200批次,食品流通股300批次,食品生产股140批次,保健食品、化妆品10批次,食用农产品240批次。
(一)食品抽检任务
1.抽检对象
主要为双台子区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抽检范围100%覆盖双台子区内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跟踪2017年抽检不合格企业、品种和项目。
2.抽检时间和频次
为均衡完成全年抽检任务,原则上每季度完成量不少于全年总量的1/4,全年抽样任务应在11月5日前完成,检验任务应在12月15日前完成。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应在相应季节增加抽检量。节令性食品应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增加对以往检出不合格产品企业和高风险食品的抽检频次。
3.抽样区域、环节和场所
抽样区域覆盖双台子区各街道、社区。样品主要在流通环节购买,流通环节未抽到的样品,可在生产环节抽取。流通环节抽样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杂店等食品经营单位。餐饮环节抽样重点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校园周边等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生产环节抽样重点为双台子区小型生产企业、生产加工食品的小作坊。
(二)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
1.抽检对象
双台子区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根据双台子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和消费等特点,并结合既往发现的农兽药滥用和残留问题,自行确定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
2.抽检时间和频次
每周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原则上每月至少抽检20批次,全年不少于240批次。
3.抽样场所
对双台子区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进行抽检。
三、工作要求
(一)抽样时间安排。为了使抽样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市、区两级的工作重点及要求,结合双台子区局实际,决定以季度为单位,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监督抽检,并结合各项专项整治,适时开展专项活动的抽检。
(二)样本采集要求。抽检的样品主要在流通环节购买,流通环节未抽到的样品,可在生产环节抽取。
(三)监测数据信息报送要求。为确保数据报送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各相关业务股室要高度重视抽检数据录入工作,双台子区所有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数据及后处置信息要统一录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年度抽检监测工作并将本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及分析报告报送市局。
(四)抽检信息发布工作要求。按照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及信息发布工作的相关要求,实施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分级发布管理。双台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区内抽检信息公布工作,具体内容包括抽样检验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核查处置情况和信息公布等情况,以及已公布的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
(五)抽检监测后处理工作要求。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辽宁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报区食安办,并及时启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核查处置,并将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填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对不合格食品控制、召回、原因排查、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通报移送等核查处置关键点要进行重点把控,确保工作质量。收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
(六)进一步规范复检要求。严格执行复检程序和复检报告接收时限。生产经营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要严格依法进行。
(七)抽检监测工作纪律要求。参与抽检的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双台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将2018年度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并建立了工作通报机制。各相关业务股室要高度重视,要责任落实到人,并根据本辖区实际,按照抽检计划,加强对重点场所的抽检安排,认真配合完成抽检工作。
(二)加强培训,提高工作效能。加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培训,双台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抽检工作集中培训。同时,强化对辖区内组织实施、样品采集、快检、数据报送、工作纪律等关键环节的指导和检查工作。
(三)加强经费保障,保证经费专款专用。双台子区本级经费主要针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销售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禽肉、水产品兽药残留等进行抽检,同时加强对本地小型生产企业、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和餐饮单位自制食品的抽检。双台子区局将加强对抽检监测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督导,保证如期完成任务。局领导对各相关业务股室工作进度、抽样检验、核查处置、信息公布、数据报送等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及时发现并指导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监测任务的顺利完成。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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