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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台子区学前教育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3-26 浏览次数:536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规范学前教育办园行为,切实解决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依据《双台子区学前教育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

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两库一单、一实施方案”的“双随机”抽查机制的工作部署,制定学前教育行政执法现场检查笔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等,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坚持依法实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

2、坚持公开公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切实做到尽职限权,尽责担当。

3、坚持协同高效。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联合监管,积极探索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机制。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两库一单”

1)建立学前教育机构名录库(见附件1

立足我区实际,建立学前教育机构名录库。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法定表代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2)建立学前教育机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见附件2

以区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执法人员姓名、职务、工作单位、执法类别、证件编码、证件有效期等内容。

3)建立学前教育机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3

依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制定我区学前教育机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实行动态调整。

(二)学前教育机构“双随机”抽查机制

通过抽取、摇号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三、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

(一)推进信息公开制

建立完善社会信息平台,完善信用监管制度,加大随机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目录、处理结果等,提高行政机关职责履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二)探索开展联合抽查

抽查可以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听取汇报、网络监测等方式。为了整合部门检查事项,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也可以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提高执法效能。

(三)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执行不力、违规操作等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

四、监管流程

(一)抽取被查对象

1、科学确定被查对象。采取不定向和定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查。不定向抽查即由行政机关通过摇号方式,从学前教育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确定被查对象;定向抽查即按照学前教育办学机构性质、规模、资质、地理区域等特定范围通过摇号方式,从学前教育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机构,确定被查对象。

2、细化具体抽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化明确不同监管对象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投诉举报多、未取得办学资质、小学化严重等情况的学前教育办学机构,应增加抽查次数,加大检查力度。

(二)选派检查人员

1、随机抽取。被查对象确定后,通过摇号,从行政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库中,随机抽取执法证件号码,确定执法检查人员,或者针对特定情况组建联合检查组,采取不提前告知的方式对被查对象开展监督检查。

2、周期控制。执法检查人员应根据抽查内容结合其专长进行选派,一定周期内,对同一抽查对象,不得由同一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检查中,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三)结果处理

1、上报结果。检查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后及时完成检查报告,并汇总报告结果。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现场检查笔录、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

2、文书归档。检查结束之后,将检查档案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附件:1、学前教育机构名录库

2、学前教育机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3、学前教育机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双台子区教育局托幼办

                        201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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