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区政办发〔2018〕28号关于印发双台子区级和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方案的通知
双台子区级和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方案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盘锦市第四轮市内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方案的通知》(盘民函〔2018〕7号)要求,结合双台子区实际情况,我区决定全面开展区级和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检目的和意义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是区镇两级人民政府的一项经常性、长期性重要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边界线联合检查是巩固勘界成果、维护边界稳定、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手段。各街镇、各相关单位要通过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边界意识,自觉保护好边界线原貌及边界线标志方位物,维护边界线的法定性、稳定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边界稳定和经济繁荣。
二、联检法律政策依据和操作依据
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争议处理条例》、《市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民政部令第28号)、《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标准》(MZ/T069-2016)和1996年6月至2017年12月间我区与友邻县区、各街镇村单位之间签订的勘界协议书及协议书附图是本次联检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和操作依据。
三、联检的对象、范围
本次联检包括县区级界线和乡镇级界线两大部分。
(一)区级界线
1.双(台子)盘(山)线:涉及陆家镇赵家村、友谊村;统一镇前腰村、后腰村、统一村、鸭子厂村(1组)、大阪村(5、6组)、东地村;双盛街道宋家村。
2.双(台子)兴(隆台)线:涉及陆家镇陆家村、任家村;统一镇东地村;双盛街道谷家村;辽河街道魏家村;建设街道河南村;铁东街道高家村。
(二)乡镇级界线
1.陆家镇界线;
2.统一镇界线。
四、联检内容
联检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界线双方《联合勘界协议书》和协议书附图确定的法定界线,野外实地联合检查。如有变化情况双方及时在协议书及协议书附图上加以补充修改测绘标准。
(一)界线
1.界线总体情况。界线及界线两侧的地形、地物、地貌、主要标志物情况,包括道路、河流、沟渠、田埂、堤坝等线状地物和桥梁、坑塘、房屋建筑、油井、高低压线杆大架子等点状面状地物有无变化,是否保存清晰完好。
2.界线两侧建筑和设施。边界线两侧各5米的地带内是否有新建或拟建的房屋、厂房和其他永久性建筑、人工设施等。
3.危害边界线情况。边界线两侧有无修路、控沙、取土、河流沟渠改造、填平、毁坏堤坝等危害界线原貌及界线存在的违法生产生活活动,双方有无越界侵权行为。
4.干部群众对边界线是否明确。边界线地区干部群众对法定界线及走向是否清楚了解和掌握,界线实地位置是否做依法依规进行管理。
(二)界桩(界点)
1.界桩、界点基本情况。县区级边界线上的界桩是否有移动、丢失和损坏的现象。乡镇级界线上的重要界点、拐点等是否有变化,能否清晰辨认。
2.单方违规设标现象。界线上有无单方设立的标志牌、标志物(如土堆)等,如有发现及时清除。
3.界桩增设。确有必要设立界桩的地方,可由双方基层人民政府共同协商,报请市、县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设立。
(三)界桩界点的方位物
1.3个方位物。界桩界点原有的3个方位物是否齐全,真实存在。
2.方位物缺失怎么办。原有的3个界桩界点方位物如有缺失,要及时另选其他明显永久性地物和永久性人工设施做为新的方位物加以确定,同时由专业测绘队进行测绘,完成填表、绘图并在协议书及协议书附图上加以补充。
3.制止违法行为。对危害界桩界点及其方位物的一切生产生活活动,要依法依规予以坚决制止,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确保原桩、原点、原物保存完好不受损坏。
五、联检的方法步骤
(一)制定联检计划。县区级界线由本区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盘山县民政局、兴隆台区民政局勘界办公室共同协商勘测,乡镇级界线由各镇自行制定检查计划中要明确联检内容、时间节点、重要问题处理办法等内容。
(二)参检人员。参检人员应包括镇主管领导和民政、住建、交通、水利、农业等,各社区(村)主要负责人、村民小组长,最好吸纳当年参与过划界的社区(村)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联检时所有参检人员要有书面名单保存。
(三)资料图纸汇总。县区级由牵头方形成联合检查书面报告,乡镇级由本单位自行负责,汇总收集联检有关图纸、表格等材料,加盖双方公章,打印资料图纸目录清单备查,原件一式4份。
(四)市区专项检查、随时抽查。联检中和联检后,市区民政部门将对双方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随时检查和抽查,对不能按时联检的双方提出批评,对发现的问题给予指导性解决,对重大问题协调有关方面加以解决。
(五)建档立卷同时存入数据库。计划方案、会议纪要、工作记录、联检报告、界桩登记表、界桩成果表、修测后图纸等与界线管理相关的图纸资料,要及时归档立卷,建立联检档案,录入数据库。
(六)成果上报。按照市区确定的时间节点,由牵头方把联检报告、《第四轮(2018-2020年)界线联检记录表》、《第四轮(2018-2020年)界线联检界桩界点记录表》、会议记录、修测后协议书附图等图纸资料一式4份经双方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双方公章上报市、县(区)民政局,1份原件报市民政局,2份原件报区民政局,1份原件本单位保存。
六、时间安排
(一)总体安排。总体时间按照市民政局统一部署,在2018年—2019年2年内完成。其中双台子—盘山线在2018年完成,由盘山县牵头;乡镇级界线2018年完成,由所属乡镇级自行完成;双台子—兴隆台区在2019年完成,由双台子区牵头(详见附件1)。
(二)方案报市。联检方案于2018年3月20日前报市民政局。
(三)完成时间。野外勘界联检工作按照市民政局确定的时间节点,在当年10月30日前完成。
(四)汇总上报。资料汇总上报在当年11月20日前完成。
七、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区镇两级都要成立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专门组织。区里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由公安、国土、住建、交通、水利、农业、规划、档案、统计、文化广电、财政和民政等部门组成勘界联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保人员、车辆、经费到位
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界线联检工作,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做到人、财、物三到位,确保联检工作如期完成。经费方面包括野外补助、野外劳保用品、租车、野外测绘、制作图纸、设立界桩等。
(三)保质保量
野外勘界联检工作十分辛苦,所到之处路况难行至极,或荆棘、或沟渠、或沼泽,情况复杂,各单位要按照界线联检内容、方法、步骤和质量标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保持界线走向清晰易认,保持界桩位置明显突出,及时妥善解决联检中发现的问题。
(四)协调配合
牵头的单位负责联检方案、联检报告、联检工作安排、联检资料整理上报等具体工作,毗邻双方要积极合作,协调边界线有关村屯社区单位,按计划顺利开展工作。
(五)确保边界稳定长治久安
行政区划无小事,联检工作事关法定界线的原貌及变化、事关边界地区百姓生产生活、事关政府依法施政和边界稳定,各街镇要把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同打造平安边界工作结合起来,同边界地区长治久安的大局结合起来,把纠纷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实现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六)建档入库
要根据《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管理办法》(民发〔2012〕5号)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有关规定,及时归纳整理好区县级和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相关图纸资料,建档立卷,制作电子光盘上报,有关成果录入地名数据库保存。
附件:1.双台子区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第四轮(2018—2020年)县区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安排表》
3.《第四轮(2018—2020年)界线联检记录表》
4.《第四轮(2018—2020年)界线联检界桩界点记录表》(同号双立单面型)
5.《第四轮(2018—2020年)界线联检界桩记录表》(同号单立双面型)
6.《第四轮(2018—2020年)界线联检界桩记录表》(同号三立单面型)
7.《第四轮(2018—2020年)界线联检界桩记录表》(单立三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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