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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区政办发〔2018〕29号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双台子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8 浏览次数:654

 双台子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应急预案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全区人民祭祀活动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在祭祀活动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优质服务、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发挥清明节在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坚持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坚持以预防为主、应对为辅、快速处置好各类突发事件。

二、群众祭扫活动重点区域

双盛街道公益性寄骨室、宋家村公益性寄骨室、常家村临时墓地、光正台村临时墓地及各村历史形成的墓葬点。

三、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双台子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具体负责应急情况指挥处理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

(一)总指挥及职责

总指挥翟月雷    区政府副区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二)副总指挥及职责

副总指挥:李  洋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  影    区民政局局长        

主要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指挥部主要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指导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各项具体事项。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长兼任。主要负责调研分析相应的数据和信息情报报送,提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并及时上报指挥部;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及各种规范性文件;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负责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公共事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总结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教训;负责对外宣传报道等工作。

2.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清明祭扫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利用清明节之际开展倡导文明祭扫和对《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提醒和引导广大市民避开祭扫高峰,确保祭扫安全出行;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新闻发布工作。

区政府办: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召开全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接待安全应急工作协调会议;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区发改局:物价部门负责丧葬服务价格管理,依法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公示和明码标价等行为。

区民政局:负责对殡葬服务场所安全接待工作的监督指导;做好各祭扫点的安全防范制度落实;督促各祭扫点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负责在安全防范、交通疏导、规范服务、引导群众开展文明祭扫活动等方面,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协助区委宣传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销售非法丧葬用品;协助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沿街销售黄纸行为的查处;负责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接待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协调治理销售黄纸及纸扎物等问题,维护好市容环境。

区农经局:负责清明节祭扫期间重点区域的护林防火工作,加强防火宣传工作,设置提示牌,提醒群众注意防火,禁止在林区的烧纸行为;重点区域的散坟散墓的巡视和管理;根据重点墓区林木资源情况,部署护林队伍及器材设备。

区卫计局: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的救治工作和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区市监局:负责查处违法违规无照经营殡葬用品的业户。

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分配警力,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控制祭扫活动人群的聚集规模,避免发生人群拥挤现象和踩踏事故,采取措施预防暴力事件和恐怖事件发生;防范制止治安案件发生,防范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发生治安案件后,要及时联络相关部门,并妥善处理案件,保证祭扫活动顺利进行。在突发事件发生、灾害威胁到人身安全时,负责组织祭扫群众和工作人员迅速疏散,撤离危险区域。

区交警大队:负责协调清明期间临时增设停车场问题;增设临时交通设施,适时增设机动车临时绕行、单行、禁行等标志,并适时采取分流措施;根据停车需求情况,临时采取占用道路停车等措施,缓解交通和车辆停放压力;如遇突发情况,及时指挥疏导、疏散车辆和人流,并保障救援通道畅通;做好清明交通宣传工作,向群众宣传尽量避开高峰日祭扫,并适时播报车辆绕行信息,减少交通拥堵。

区消防大队:负责清明节期间有关消防监督工作,做好执勤备勤工作。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车辆在现场备勤;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火工作。

区交通运输管理总站:要适时增加清明扫墓公交专用线路,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区京环公司:负责清明祭扫期间城区环境卫生的整治清扫工作。

各街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群众祭扫工作的宣传、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的制定和落实,祭扫高峰期间各社区、村要派专职人员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十字路看守,做到严防死守,确保群众祭扫时不发生火灾、交通、爆炸、拥挤、伤亡事故。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一)祭扫现场及重点区域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

1.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对人员进行疏散、控制人员总量,保持现场秩序

2.现场交管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

1.交警部门采取限时管制措施;

2.临时征用停车场地;

3.临时占用道路停车。

(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情况时

1.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报告;

2.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3.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4.紧急疏散群众,将人员转移到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四)出现突发事故,祭扫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现场工作人员迅速联系卫生部门救护人员,及时开展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工作;

2.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3.公安部门维持好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交警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5.民政部门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可疑不明物时,现场人员迅速报告指挥部,由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公安部门迅速到达现场处置;

3.救护人员迅速抢救伤员;

4.消防车迅速到场扑救明火;

5.现场工作人员负责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六)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现场工作人员要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

(七)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发生与群众纠纷和矛盾时,现场工作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群众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联系公安部门协调解决。

五、突发事件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镇要以树立文明新风、保障祭扫安全为工作落脚点,充分预测今年清明节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狠抓落实。成立专门机构,认真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遇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清明节前后各一周的每天6:00时至16:00时,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其它时间由区民政局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行使职责。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清明节祭扫值班电话:区民政局23615032361518。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必须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战,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

(二)完善各类制度,应对突发事件

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物资储备调集制度,人员调配和支援等制度。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确保通信及时,保证信息精准

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要及时准确,确保各级领导及时掌握动态,实行科学决策。清明节高峰日,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由指挥部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各部门将4月3日-8日的值班表、重点地区值班人员名单于3月30日下班前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路艳梅13709877891)。

(四)充分利用清明节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工作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重点宣传国家关于殡葬管理的法规、政策;宣传实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创建文明祭祀新风尚的典型经验、先进事例。

七、本预案执行的起止时间
    2018年327日至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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