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区政发〔2018〕7号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台子区社工编制择优考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双台子区社工编制择优考录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村和社区社工编制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盘委办改发〔2017〕26号)文件精神,以及《盘锦市推进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意见》(盘委办发〔2016〕11号)要求,我区拟通过择优考录方式补充社区(村)社工编制空余岗位,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参考范围
(一)网格管理员岗位
面向全区现在在社区(村)中工作但不符合直接转入条件的人员。
(二)社区辅警岗位
面向全区在岗男性辅警人员(双台子区户口),以全区社区(村)专用辅警社工编制为基准,实行统一考试录用。
二、信息采集
1.各街镇填报《双台子区社区(村)工作人员情况汇总表》,明确社区(村)工作者实有人数、社工编制岗位实有人数、空余社工编制岗位数。
2.统计各街镇、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报考人员信息,区人社局、民政局将同时对参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确定的参考人员名单反馈至原单位。
三、考核、考试、录用
(一)考核
由各街镇党(工)委、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组织对符合条件参考人员以综合能力为重点,结合年终考评结果,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合格人员情况报送区人社局。
(二)笔试
由区人社局组织对符合考录社工编制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相同岗位)、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分为两部分,其中:社区(辅警)工作知识(80%),行政能力测试(20%)。
(三)录用
区人社局将总成绩汇总后提出拟录用社工编制人员名单。按照总成绩在类别(网格管理员、辅警)中的排名,由高到低进行转入。各街镇负责对录用社工编制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区人社局负责调整工资待遇并建立人事档案。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区编办纳入社工编制管理。
四、工作要求
1.各街镇党(工)委、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要严格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若出现弄虚作假或延误报考等问题将由报送单位负全部责任。
2.各街镇党(工)委、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在组织考核时一定要公平、公正,必须保证考核的有效性。
3.各街镇党(工)委要切实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整个社工编制择优考录期间社区(村)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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