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请示》文件解读
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和《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文件精神,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际需求,需成立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盘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更名为盘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盘政办发〔2017〕55号)《关于成立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意见》(双区编发〔2017〕22号)要求,成立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 任:翟月雷(副区长)
副主任:李 洋(区政府办主任)
王金昶(区教育局局长)
专职副主任:许墨田(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正科级专职督学兼副主任)
委 员:王云杰(区发改局副局长)
崔 雪(区教育局副局长)
苏 晔(区经信局副局长)
孙英歌(区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
尚丽丽(区财政局副局长)
姜立信(区人社局副局长)
王 毅(区住建局副局长)
由继策(区卫计局副局长)
王 淼(区审计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为统筹规划、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督导政策、措施;审议全区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发布区教育督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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