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区政办发〔2018〕39号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公益性岗位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双台子区公益性岗位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全会提出的“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总体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一次公益性岗位整治活动,严格落实公益性岗位援助政策,严肃查处公益性岗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确保公益性岗位援助政策落实不走样、不变味,做到“应进则进,应退尽退”,取得让群众满意的实效,特制定此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区使用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及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整治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岗位开发管理使用、岗位职责履行、私自外借人员、一人双岗、上岗经商以及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家庭情况发生变化五项内容。
(一)岗位开发管理使用
用人单位在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使用上要科学配置公益性岗位,是否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是否依据公益性岗位工作范围和工作量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是否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制定考勤签到制度(建议使用考勤机)、请销假制度、跟踪反馈制度等日常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岗位职责履行
根据用人单位的用工形式(全日制上班或非全日制上班),检查上班时间是否达到要求,安置人员是否完成工作任务,岗位职责是否履行,是否存在吃空饷、替岗等违规现象。
(三)私自外借人员
对用人单位私自外借的人员,限期3日内返回用人单位上岗,否则予以清退。
(四)一人双岗
对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在上岗期间同时从事其它就业岗位的予以清退。
(五)上岗经商
对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中有工商营业执照和营运执照的予以清退。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18年5月1日开始,分3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5月1日—5月20日)
各用人单位要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要求标准,对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深入查找问题。要主动公布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二)整改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
各用人单位在自查基础上,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集中进行整治,确保取得实效。用人单位根据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就查摆问题进行整改,整改结果形成总结报告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验收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整改不彻底或尚未整改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对检查验收合格的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区公益性岗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公益性岗位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督查工作。
组 长:石贵生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纪 平 区人社局局长
成 员:姜立信 区人社局副局长、劳动就业局局长
贾玉娟 区劳动就业局副局长
孙 明 区劳动就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纪平(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用人单位作为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成立公益性岗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把此项工作真正纳入议事日程,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从严落实。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甚至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用人单位,要落实责任追究制,按要求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进行问责。
(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专项整治工作要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各用人单位要始终畅通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渠道,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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