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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执法--金美程美容院行政处罚决定

发布时间:2018-07-09 浏览次数:592

盘锦市双台子区金美程美容院,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利民路东兴农街北,法定代表人黄莹,2017427日,双台子区卫计局接到群众举报,委托区卫生监督所对其进行调查核实,经查,金美程美容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为李迎红开展面部线雕活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下达了《盘锦市双台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人民币贰仟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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