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区政办发〔2018〕71号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双台子区关于落实科技支持盘锦沿海经济带建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双台子区关于落实科技支持盘锦沿海经济带建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辽宁沿海经济带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科技支持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科技支持盘锦沿海经济带建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沿海经济带创新发展作用,全面落实省、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推进我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速新旧动能转换,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支持盘锦沿海经济带建设,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实现区域内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攻克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填补国内空白的创新产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
——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大幅提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向高质量发展。创新能级迅速攀升,科技创新投入大幅度增长,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完善。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R&D)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引进高端创新创业人才15人以上。
——产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自主创新企业大量涌现,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日渐成熟,发明专利数量质量大幅提升。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到5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家,规模以上科技型工业企业100%建有研发机构,全区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增速达25%,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速达15%。
——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为域内科技创新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在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部分领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做实产业技术研究院5家。
二、重点任务
(一)分类别抓培育,促进主体活跃
1.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重点培育一批创新实力强、科技优势明显、产业化程度高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全面带动产业技术水平提升,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按入库企业不同类型,对照标准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培育方案,分解任务,精准帮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2018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0家;到2020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累计总数超过20家。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2.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力度,推进一批业绩良好、创新能力强,极具发展潜力和培育价值的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促进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2018年,实现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22家;到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到50家。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3.培育引进小巨人企业。加强对小巨人企业的引进和培育工作,借鉴先进地区小巨人企业发展经验,通过“创办一批、孵化一批、转化一批、引进一批”的方式,重点培育研峰科技、佳和晟世等优秀企业进入小巨人培育库。2018年,实现新增小巨人企业8家;到2020年,小巨人企业总数达到50家。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区地税局、区国税局
(二)产学研抓合作,打造高端平台
4.加快产业技术研究院引进与建设。依托精细化工、2025高端制造等优势产业,围绕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精准招商,加快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引进。推动大连物化所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中触媒盘锦精细化工技术研究院和北理工盘锦新兴产业研究院三个现有产业研究院建设,在服务主导产业发展上实现新突破,打造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聚集中心、高科技产业孵化中心和先进技术研发基地、成果转化基地,不断为企业创新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2018年,引进产业技术研究院1家;到2020年,产业技术研究院总数达到5家。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区经合局
5.加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双创载体建设。加快优势产业集群化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打造产业整合、金融协作、资源共享的集聚区,推进精细化工园区孵化器争创国家级众创空间、盘锦公路港众创空间争创省级众创空间。2018年,创建省级众创空间1家;到2020年,争创国家级众创空间1家。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区人社局、区商务局
(三)多举措抓创新,加强研发能力
6.引导企业创建研发机构。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协同创新,推进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全面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2018年,实现规模以上科技型工业企业75%建有研发工程技术中心;到2020年,实现规模以上科技型工业企业100%建有研发工程技术中心。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7.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实施科技产业“高端链”计划,围绕“精细化工科技园”“2025高端制造双创园”,在精细化工、智能制造等领域强力推进科技攻关,攻克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鼓励企业开展前沿战略领域的研究与开发,超前布局一批引领行业未来发展方向的重大科技项目,着力抢占先发优势,组织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2018年,R&D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2.0%;到2020年,R&D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配合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区统计局
8.提升知识产权应用及服务力度。鼓励支持知识产权交易、评价和信息服务等中介机构发展,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鼓励、指导企业申报发明专利。2018年,全区万人拥有发明专利达到1.7件,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4件以上;到2020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0个。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区经合局
9.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推动我区企业与大连理工大学、中科院沈阳分院等高校、科研院所的资源对接,把企业问题转化成科研院所的课题。与中国科学院沈阳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盘锦中心对接,开展以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的技术服务,通过合作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等多种形式,推动和吸纳关键技术和先进成果在我区转化成新企业、新产品。2018年,实施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9项,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0%;到2020年,累计实现成果转化项目4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5%。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区经合局
(四)重质量抓招引,促进要素流动
10.促进融资服务。一是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宣传, 依托市政府建立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二是强化省、市创业引导基金作用,加大创业引导基金的争取力度,同时争取设立双台子区创业引导基金。2018年,争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1000万,争取省直投引导资金2000万元;到2020年,完成中科招商或赛伯乐创业引导基金设立工作。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配合单位:区金融办、区经投公司
11.引进高层次人才。进一步落实盘锦市《盘锦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人才集聚若干政策》(盘政发〔2015〕48号)文件精神,围绕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以及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实施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工作。2018年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3人、引进创新团队1个;到2020年,累计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15人、引进创新团队3个。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经信局
12.提升企业家创新素质。对重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现代科技和管理知识专题培训,配合市科技局组织我区企业家到国内优秀创新型企业参观考察,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战略眼光、开拓创新意识、经营管理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创新型企业家。2018年,组织培训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50人次以上;到2020年累计组织培训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200人次以上。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人社局
(五)务实效抓环境,完善系统配套
13.营造浓厚的科技创新舆论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广泛的宣传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进展、新成效,加大对科技创新型企业、先进模范人物以及重大科技成果的宣传力度,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让创新智慧充分释放、创新力量充分流动。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区经信局
1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落实省、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进一批业绩良好、极具发展潜力和培育价值的初创期企业快速成长,促进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不断完善双台子区科技创新配套政策。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15.加强职能部门能力建设。提升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的能力,落实创新创业及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各项相关政策,打造中小微企业创新平台,为企业提供科技、人才、政策、法规、信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通过工作落实,发挥职能作用,带动、促进全区科技不断创新,推动科技工作全面发展。2018年,区创新创业中心人员及制度完善到位。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任单位:区编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多方联动,确保任务落地落实。建立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对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作用,实现对盘锦沿海经济带建设的支撑作用。
(二)加强投入保障,提升金融创新能力。贯彻国家鼓励企业创新投入的各项政策措施,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等方面,加大财政资金对企业创新投入。完善资本市场支持创新的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创新研发,形成多方位、多渠道的创新资金投入体系。
(三)加强督导检查,助推工作取得实效。强化创新驱动发展鲜明导向,对本行动计划中规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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