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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区政办发〔2018〕83号关于公布2018年双台子区区直部门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31 浏览次数:612

 关于公布2018年双台子区区直部门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总体部署和调整公开《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工作要求,现将2018年版区直部门《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将公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行政职权

调整后,区政府部门共保留行政职权1373项,其中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74项,行政处罚607项,行政强制71项,行政征收11项,行政给付40项,行政检查55项,行政确认44项,行政奖励15项,行政裁决4项,其他行政权力252项。

二、调整后的政务服务事项

调整后,区政府部门共保留政务服务事项429项,包括行政许可274项、行政征收11项、行政给付40项、行政确认44项、公共服务事项60项。

三、全面公开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由区政府办公室协调区直相关部门将2018年版《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区直各相关部门务必于2018年8月底前,在本部门网站对外公布本部门2018年版《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按照清单行使权力

对保留的行政职权和政务服务事项,区直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办事指南,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对取消的权力事项不得截留或变相实施,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效维护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区政府部门要主动同区行政审批局对接,及时调整完善网上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对于新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及时进行审批标准化录入。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监管措施和办法,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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