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区政办发〔2018〕81号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双台子区开展城区人行道和自行车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双台子区开展城区人行道和自行车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工作要点的通知》(辽住建〔2018〕53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辽公通〔2018〕88号)及《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城区人行道和自行车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办〔2018〕22号)精神,有效治理交通拥堵等“城市病”,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协调发展、全面参与、精细管理、效率优先”城市管理的基本理念,从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治理、规范城区管理秩序、提升管理标准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城区管理水平和品质品位,努力打造整洁、宜居、有序、畅通城区。
二、工作目标
提高城区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精细化管理水平,人行道干净、整洁、平整、畅通,实现核心地区侵占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整治全覆盖,达到“规范有序、还路于民、品质优良、整洁畅通”的管理目标。对比整治前发现的违法占道行为,2018年11月底前减少50%,2019年底前完成整治工作目标。
三、整治范围
双台子区城区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的人行道、自行车道。
四、整治内容
(一)整治占道经营。一是对街路两侧占用人行道、自行车道摆摊设点(修自行车、擦皮鞋、配钥匙等)和流动商贩进行清理整治;二是街路两侧占用人行道、自行车道从事维修车辆、洗刷车辆、铁艺加工和铝塑制品加工等“马路工厂”;三是占用人行道、自行车道的“马路烧烤”;四是占用绿化带、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泊位等公共场所经营销售二手车行为。
(二)整治占道广告牌匾。一是占用人行步道、自行车道摆放的各类落地灯箱、招牌广告;二是未经批准街路两侧擅自占用人行步道、自行车道从事庆典和促销各类商品的行为;三是在电线杆或树木之间擅自悬挂的广告条幅。
(三)整治车辆停放秩序。一是人行道上停放的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要在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或划定的区域停放整齐;二是占用人行道和自行车道不按规定位置停放的机动车。
(四)整治占道市政设施。一是设置不规范,歪斜、缺失、破损、规格不统一的各类墩、柱、U形杆等影响行人通行的各类占道隔离设施;二是设置不规范、不通畅,未达到无障碍标准的无障碍设施(含盲道);三是人行道范围内的坑洞、破损、井盖沉塌(凸起)、地面凹凸不平、侧石沉塌等市政设施。
(五)整治占道设施、亭棚等。一是街路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人行道、自行车道围占停车位,设置绊车锁、禁停桩等设施;二是未经审批占用人行道的邮政报刊亭、交通岗亭、治安执法亭、环卫工作间等亭棚;三是电力电信箱、黑色杆线、公交站亭、公交线路牌等占道设施;四是天网工程视频监控立杆、交通标志标牌立杆、交通信号灯杆、反光锥、筒、遮阳伞等占道设施。
五、整治标准
依据《盘锦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年5月1日起施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对整治后的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由所属街镇进行美化、绿化、硬化,使之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六、责任分工
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整治工作方案的制定和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日常督查和考核验收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整治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街镇开展占道经营、占道广告牌匾、车辆停放等整治工作。
区经信局:负责电信箱、黑色杆线等摸底调查和清理整治。区住建局:负责市政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实施人行道修
复工程,实现人行道道板稳固平整,道牙平顺无缺,无障碍设施完善;实施窨井盖整治,确保窨井盖无松动、无损坏、与路面随平;实施擅自占用人行道、自行车道围占停车位,设置绊车锁、禁停桩等设施的清理整治。
区规划分局:负责对违法违章设置的棚亭、站亭、围挡等的认定。
区公安分局:负责治安和交通岗亭、交警遮阳伞、天网工程视频监控立杆、交通标志标牌立杆、交通信号灯杆、反光锥、反光筒等的摸底和清理整治;负责协调整治过程中的执法保障。
区交通总站:负责公交站亭、公交线路牌等占道设施的摸底调查和清理整治。
各街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整治内容具体组织实施。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15日)。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区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整治工作会议,明确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动员部署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6月16日至2018年6月30日)。各街镇、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整治任务、要求,调查摸底辖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占用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的违法现状,建立台账清单。同时,各街镇、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整治任务、整治措施、完成时限等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按照摸底调查情况以及工作方案的要求,各街镇、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开展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整治工作,确保11月底前违法占道行为减少50%,提高道路通行率。
(四)长效化管理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各街镇、各相关部门要健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成侵占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整治全覆盖,2019年年底前完成整治工作目标,达到城区人行道和自行车道通行畅通的标准。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项整治目标任务、标准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全力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大对占用人行道和自行车道违法行为和设备设施的整治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以赴做好整治工作,齐抓共管、扎实推进,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三)加强督查,严肃问责。此项工作已纳入区绩效考核,区政府也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街镇、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高密度、多轮次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督促各单位切实完成整治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层层建立问责机制,对工作不达标的,严肃追责。
(四)加强管理,长效保持。要按照重在治本、重在管理、重在经常的原则,不断加强日常管理,采取集中整治与分片管理相结合,突击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办法,逐步建立长效化管理机制。要建立月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将整治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双台子区开展城区人行道和自行车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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