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区政办发〔2018〕87号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双台子区精神卫生工作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直各相关部门:
为推动我区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区政府决定成立双台子区精神卫生工作综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翟月雷 双台子区副区长
副组长:李 洋 双台子区政府办主任
李 静 双台子区卫计局局长
成 员: 高立志 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精仁 双台子区综治办副主任
崔 雪 双台子区教育局副局长
杨 旭 双台子区民政局副局长
曲 柳 双台子区司法局副局长
赵春晖 双台子区财政局副局长
姜立信 双台子区人社局副局长
由继策 双台子区卫计局副局长
周 艳 双台子区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负责我区精神卫生工作的全面领导、政策制定及协调部署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继策(兼),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相关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即时撤销。
二、主要职责
区综治办主要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通过“网格化管理”,充分利用综合治理网络体系,指导街道(镇)、社区(村)以及基层网格单元,积极发现辖区内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及时报告和管理;积极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以奖代补”政策。
区教育局主要职责:中小学应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制定应对学生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处置预案。
区民政局主要职责: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确有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等措施,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对社区服刑人员,被依法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等,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关注其心理健康状况,必要时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易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发生司法鉴定时相关信息共享等。
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精神疾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和财政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区人社局主要职责: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享有医疗保障;扶持有劳动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并为已经康复的人员提供就业服务。
区卫计局主要职责:指导辖区各级各类具有精神疾病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国家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做好患者信息报告、救治、康复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将辖区内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登记,并录入“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开展随访,及时掌握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动态。
区公安分局主要职责:开展有肇事肇祸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滚动排查,及时将符合列管条件的患者信息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并实施列管;协助其他部门对失访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追访;对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疾病患者可采取强制医疗救治。
区残联主要职责:联合会依照法律、法规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精神卫生工作;根据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的需要,组织患者参加康复活动;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作为重度残疾人按规定自主参保参合。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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