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双台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万盛副食购销部销售的麦稻香陈醋(生产日期:2018-01-0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根据盘锦市双台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现对万盛副食购销部销售的麦稻香陈醋(生产日期:2018-01-0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盘锦市双台子区万盛副食购销部经营的麦稻香陈醋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双台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锦市双台子区万盛副食购销部经营的麦稻香陈醋,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要求,标准指标≥3.50实测值2.98,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比国家标准规定(标准指标≥3.50)低于国家标准。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盘锦市双台子区万盛副食购销部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盘锦市双台子区万盛副食购销部销售的麦稻香陈醋是从辽宁喀左麦稻香酿造有限公司购进的,并且能够提供厂家证照及进货票据。盘锦市双台子区万盛副食购销部共购进该批次麦稻香陈醋5件(每件20瓶)。经询问当事人其中76瓶都以销售。剩下24瓶已经下架准备返回厂家。由于辽宁喀左麦稻香酿造有限公司管辖权不在我局。我局已将相关证据移送相关部门办理。
盘锦市双台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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