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区政办〔2018〕91号 关于盘锦市双台子区政务服务中心核定机构编制事项的请示
区委推进区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共盘锦市双台子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双区委办发〔2018〕43号)要求,设立盘锦市双台子区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规格正科级,为区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经双台子区政务服务中心筹备组研究,现就核定盘锦市双台子区政务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事项,请示如下:
盘锦市双台子区政务服务中心由区政府办公室所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司法局所属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委区政府信访局所属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区武装部所属区武装后勤服务中心整合组建。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民服务中心办公楼及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及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区内会议的服务及接待工作;负责区本级公共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工作。
(二)根据《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为公民提供法律咨询。
(三)负责信访接待大厅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指导驻厅部门的信访接待、督办工作以及来访人员的疏导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信访工作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四)落实战备要求,开展技能训练,负责武装装备和营房设施的保养、保管和使用;严守保密规定,落实武装安全措施等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党建和人才的相关工作。
(六)完成好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务服务中心设七个内设机构,具体为:
(一)办公室
负责党建、人才、文秘、档案、劳资、财务等工作。
(二)后勤保障服务股
负责办公楼治安、防火及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电、气设备维修工作;负责办公楼通讯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备品管理落实战备要求,开展技能训练;负责武装装备和营房设施的保养、保管和使用,严守保密规定,落实安全措施。
(三)车辆管理服务股
统筹协调公务用车平台车辆管理及使用等工作。
(四)机关会务服务股
负责机关会务服务、卫生保洁及会议室各类设施维护等工作。
(五)公共机构节能股
负责全区机关公共节能减排和先进节能技术推广、信息报送、节能宣传改造和能耗数据统计等工作。
(六)机关接待服务股
负责机关干部食堂管理和公务接待等工作。
(七)群众接待服务股
负责法律援助咨询及信访接待等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盘锦市双台子区政务服务中心核定人员编制56名,为财政全部补助人员。
盘锦市双台子区政务服务中心核定单位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3名(副科级)。
四、其他事项
(一)原区政府办公室所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司法局所属区法律援助中心、区信访局所属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区武装部所属区武装后勤服务中心,核定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再有效;
(二)原区司法局所属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委区政府信访局所属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区武装部所属区武装后勤服务中心职能仍保留在原单位。
特此请示,望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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