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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双台子区2019年度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示范区复审工作方案》双区政办发〔2019〕5号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19-02-12 浏览次数:481

一、制定意图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规划分为六个板块,十九个部分,。第一个板块是指导思想,阐明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示范区复审的指导思想。第二板块是工作目标,有二项具体内容,阐明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示范区复审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第三板块是主要任务及指标,有七个部分组成,(一) 完善政策;(二)环境支持;(三)体系整合;(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五)慢性病全程管理;(六)监测评估;(七)创新引领。第四板块是工作职责,阐明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示范区复审各单位的职责。第五部分是进度安排,有四项具体内容,(一)动员部署阶段;(二)具体实施阶段;(三)迎接省检阶段;(四)常态化管理阶段。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有三个部分组成,(一)统筹协调,强化组织领导(二)预防为主,建设支持环境(三)健康促进,实施综合干预(四)督导检查,注重工作成效。

三、起草情况

省、市方案政策性、指导性强,卫健局作为牵头单位逐条逐项与我区区情对照,反复梳理研判省、市在我区落地见效的可行性,责任单位根据各街镇、各部门职责在省、市方案基础上有所调整,经反复修改形成方案报送稿。

原文:双区政办发〔2019〕5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双台子区2019年度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示范区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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