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2019年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19〕7号文件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18年11月7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正式印发,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2019年学前教育要有突破性的发展,并将“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进一步满足幼儿入园需求,充分发挥县区主体地位,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公办园增加学位3800个以上”列为2019年盘锦市民生十件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完成市政府分解的工作任务,区政府制定并出台了《双台子区2019年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工作实施方案》。
二、文件起草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增加7000个公办幼儿园学位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区教育局起草了《双台子区2019年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工作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审阅通过后,由区政府印发并报送市政府及市教育局。
三、文件内容解读
《双台子区2019年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主要措施、组织实施四方面内容及“双台子区推进公办幼儿园增加学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成,《方案》确定了2019年我区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1113个、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42.5%的年度工作目标。主要措施有六方面:1、利用公办幼儿园现有学位资源;2、加快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3、合理布局 增加公办幼儿园资源总量;4、探索公办 民办合作办园方式;5、探索公办园新机制;6、完善收费政策,以上各项措施均列有责任单位。为将工作目标落到实处,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双台子区推进公办幼儿园增加学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工作,此项工作全年任务考核节点为2019年12月15日。
原文:双区政办发〔2019〕7号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2019年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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