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双台子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邵正安大维口腔诊所
盘锦市双台子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场处罚文号或编号:2019030611052121842303
被处罚人:邵正安大维口腔诊所
负责人:邵正安; 性别:男; 民族:汉; 电话:13194279227
被处罚单位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渤海路
2019年3月6日11: 05至11:21,盘锦市双台子区卫生健康局监督员李洪波、王帅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盘锦市双台子区邵正安大维口腔诊所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监督员提出立即停止已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在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之后方可开展此项工作的监督意见。
以上事实有:2019年3月6日《现场笔录》、《监督意见书》、现场照片为证。
该单位以上事实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盘锦市双台子区邵正安大维口腔诊所于2019年3月6日自觉履行完毕,经复查该门诊部未再使用放射诊疗设备,并已经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
盘锦市双台子区卫生健康局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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