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双台子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刘松英口腔诊所
盘锦市双台子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场处罚文号或编号:2019031515412821842303
被处罚人:刘松英口腔诊所
负责人:刘松英; 性别:女; 民族:汉; 电话:3311027
被处罚单位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2019年03月15日15: 35至15: 55,盘锦市双台子区卫生健康局监督员李洪波、王帅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盘锦市双台子区刘松英口腔诊所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以上事实有:2019年3月15日《现场笔录》、《监督意见书》、现场照片为证。
该单位以上事实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盘锦市双台子区刘松英口腔诊所于2019年3月15日自觉履行完毕。
盘锦市双台子区卫生健康局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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