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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应急预案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19〕15号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19-05-22 浏览次数:689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全区广大群众祭扫活动管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在祭扫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明节期间全区范围内群众祭扫活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重点区域为:双盛街道公益性寄骨寺、双盛街道宋家村寄骨寺、双盛街道常家村临时墓地、统一镇光正台村临时墓地、统一镇鑫安源及周边墓地及历史形成的墓葬点。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最大限度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预防为主、快速处置。

四、主要内容

(一)成立盘锦市双台子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和民政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区直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镇分管领导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兼任。

(二)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调研分析相应数据和信息情况报送,提出处理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并报告市指挥部;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公墓、临时墓地等祭扫场所突发公共事件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负责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并及时将情况报告上级相关部门;总结和推广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负责宣传报道等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精心准备、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相关的具体事项。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防范,做好本辖区祭扫群众的宣传教育及疏导工作。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负责人立即报告区应急指挥部,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种类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五、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本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予以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措施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六、应急保障

清明祭扫高峰期,即清明节前后各一周,每日早 6 时至下午 16 时,指挥部领导、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其它时间由区民政局安排人员值班,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行使职责。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向社会公布清明祭扫值班电话(区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电话:2361510)。各相关单位要保证监控系统启动,应急器材、经费落实 到位,消防、救护等各种勤务车辆、仪器设备全部到位并保持良好状态。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必须快速赶赴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对,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原文:双区政办发〔2019〕15号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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