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区政办发〔2019〕49号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双台子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56号)等文件要求,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体制改革,提升义务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科学配置教育资源,构建与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促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布局调整,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与办学效益,打造全市领先、省内闻名的品牌学校,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原则
根据人口分布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教育发展中长期需求,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标准,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二)规模优势原则
客观调研规划区域人口密度,合理确定办学规模,调整中小学布局,做强品牌学校。
(三)稳步推进原则
在学校布局调整具体实施过程中,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先建后撤,确保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对部分规模小、办学效益差的学校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撤并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四、学校布局调整方案
(一)学校现状
目前,双台子区共有义务教育学校17所,其中小学11所,初中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此外,还设有陆家新农教学点1个。全区在校生15147人,教职工1419人,专任教师1273人。
(二)存在问题
1.学校发展水平不均衡。与其他县区相比,缺少在市里领跑、省内闻名的品牌学校,区内学校发展的整体效益不高。区域内校际间,存在强校与弱校、名校与新校并存的状况。由于一些历史原因,一些小学、初中的教学条件相对较好,师资力量相对较强,各校由于发展历程不同,办学理念不同,校长管理方式不同,造成了在管理水平上的差异。
2.学校发展规模不均衡。地处城区中心的中小学,如第一中学、实验小学、建设小学等学校生源过于密集,城区边缘学校与农村学校生源稀少。后腰小学现仅有在校学生56名,陆家新农教学点现仅有六年级学生18名,学校发展规模不均衡。
3.学校布局不均衡。实验中学与第三中学均处城区中心地段,直线距离仅150米,不利于学校发展。第四中学毗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在其厂区卫生防护距离内,需要动迁转移安置。
4.择校热、大班额问题依然存在。近年来,我区小升初学生人数平均在1600人左右,每年划片分校时,红旗学校、第四中学生源向其他县区流失,学校生源严重不足。校际间优质师资力量的不均衡导致了大班额现象的产生,小学大班额占比为27.1%,初中大班额占比为6.8%。
(三)具体措施
1.布局调整方式:通过撤并整合,对学校布局进行调整
(1)初中:2019年秋季学期起,第四中学学生并入实验中学,第四中学停止招生,原实验中学、第四中学学区片学生统一由实验中学招生;红旗学校初中部学生并入第三中学,红旗学校停止招生,原第三中学、红旗学校初中部学区片学生统一由第三中学招生;红旗学校小学部学生转入建设小学,红旗学校撤销。
(2)小学: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红旗学校小学部8个班级264名学生转入建设小学。红旗学校小学停止招生,原红旗学校小学部划片招生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划入建设小学、长征小学;将后腰小学现有学生转入高家小学,原后腰小学部划片招生范围划入高家小学。撤销陆家新农教学点,待陆家新农教学点六年级学生2019年7月毕业后,停止招生,将其校址用作陆家镇中心幼儿园。
调整后,我区将有义务教育学校14所,其中小学10所(实验小学、建设小学、长征小学、育红小学、九化小学、辽化小学、高家小学、辽河小学、常家小学、湖滨小学),初中3所(实验中学、第一中学、第三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陆家学校)。
2.人员调整方式
(1)校级、副校级:由原市教育局任命或属地管理后由区教育局任命的校级、副校级领导,因学校撤并出现的暂无岗位的情况,保留原职级待遇不变。原则上,在并入学校中任相应职级岗位,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与工作潜能。也可在区域内校际间适时进行调配任免。第三中学分校区、长征小学分校区、建设小学分校区设执行校长,执行校长职称评聘享受正职校长同等待遇。
(2)中层管理人员:被撤并学校的中层管理人员,转入学校后重新聘岗,由学校根据实际需求决定其是否转岗。
(3)教师:第四中学教师全部归入实验中学。红旗学校初中部教师全部归入第三中学,小学部教师主体划入建设小学,兼顾区内小学学科教师需求情况统筹调配。后腰小学教师主体划入高家小学,兼顾区内小学学科教师需求情况统筹调配。
3.职称评聘方式
2019年教师年度考核在原学校进行。2019年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在原学校进行。待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对整合后的学校重新核定编制、核定岗位后,在保证已聘岗教师原专业技术岗位不变情况下,按照省、市职称评聘文件要求评聘。中学教师量化考核、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工作由学校撤并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教育部门审核确定,充分考虑撤并学校教师利益,按照公平、平稳的原则由撤并学校领导小组牵头做好教师职称评聘工作。
4.通勤班车配备方式
原第四中学、原红旗学校、原后腰小学学生所需班车数量,由学校测算后,报区教育局统一协调校车公司进行调配,尽量方便学生就学。
5.中考政策方式
由区教育局与市教育局沟通,原实验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红旗学校现初一、初二学生在中考时按照原学校生源数量,享受市高中指标到校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双台子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名单见附件)。将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确保投入,狠抓落实。成立由相关校长牵头的学校撤并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学校撤并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财政投入优先支持教育。严格落实区政府责任制,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保障新建校、学校改扩建工程如期完工,确保学校大型维修改造、教学仪器设备更新升级等学校办学常规需求顺利实施。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定要求。
(三) 均衡教师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深入落实区管校聘,借鉴发达地区的改革经验,进一步探索教师及编制使用管理的新途径,创新教师及编制使用管理办法,采取更灵活、更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的方式,显著改善教师队伍年龄老化、结构性缺编问题。落实国培、省培计划,不断拓宽学校领导班子办学思路和视野,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和科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教师学历、学识水平和专业技能。
(四)强化管理,提高质量
区政府高度重视,强化对撤并学校的统筹管理。认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的程序开展学校撤并工作,确保工作稳步推进。被撤并的学校资产,由撤并学校认真做好资产清理、登记和保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用于发展教育事业,未经区政府批准,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处置和占用,擅自变卖或占用教育资产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做好宣传工作
通过座谈会、媒体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宣传学校撤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召开家长、教师座谈会,广泛征求学校意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积极营造正向舆论,争取来自社会各方的认同与支持,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双台子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主办单位:双台子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2000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6000634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202000072号
联系电话:0427-236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