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和完善盘锦市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
为强加社会救助信息管理,提高社会救助审批管理的精准 度,减少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实现更加科学的社会救助动态 管理,我市开发了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现就建立和完善盘锦 市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畅通专线网络
各县(区)协调相关部门,4月30日前,将社会救助管理 信息系统专线由县区民政局接通到镇(街)社会救助受理处,确 保市、县(区)、镇(街)网络畅通。
二、配齐相关设备
各县(区)民政局、镇(街)配备专门电脑、高拍仪、读 卡器(高拍仪、读卡器由市民政局负责配置)。
三、 录入救助管理信息
5月31日前,将所有低保(边缘)对象信息录入完毕,并 使用系统进行审批管理。
四、 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将建 立和完善盘锦市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 程,加强组织领导,履行职责,强化管理,有序抓好落实。
(二) 加强业务培训。各县(区)、镇(街)确定专职工 作人员,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市民政局将聘请软件工程师对各 级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 加强监督检查。市民政局将对各县(区)建立和完 善盘锦市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 保系统如期运行。
主办单位:双台子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2000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6000634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202000072号
联系电话:0427-236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