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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春季盘锦辽河湿地群众健身徒步大会实施方案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19〕22号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19-10-23 浏览次数:721

盘锦市双台子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单位20194起草了《2019年春季盘锦辽河湿地群众健身徒步大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起草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意图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城市公园绿道有关讲话精神,充分体现河(湖)长制整治成果,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做大红海滩、唱响芦苇荡”的有关部署,科学构建春踏青、夏赏荷、秋观灯、冬戏雪的四季旅游路线,全力叫响辽河湿地旅游品牌,营造全民健身、全民参与、全民共享、快乐工作、快乐生活的浓厚氛围,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双台子区实际,由区文旅广电局起草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活动主题,主题为共赏湿地风光,共享美好生活。第二部分明确了活动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阐明了活动时间为2019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活动地点为辽河湿地公园南岸中心广场;参加人员为机关干部、徒步爱好者及广大市民共约10000人第三部分明确了主承办单位,主办单位为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承办单位为双台子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盘锦市体育总会、盘锦双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第四部分明确了活动规则第五部分是活动路线。第六部分是相关工作安排。第七部分为徒步大会任务分工,明确了包括市文旅广电局、区委宣传部、区机关工委、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区文旅广电局、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京环公司、各街镇、区经投公司、市救援协会、区徒步协会具体任务分工情况。第八部分为活动流程,包括热场表演和开幕式的活动安排。第九部分为线路图。

三、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区文旅广电局以书面形式分别征求了市文旅广电局、区政府办等相关部门意见,在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作了反复修改完善。

四、审议签发情况

2019年春季盘锦辽河湿地群众健身徒步大会实施方案》由区文旅广电局综合办公室起草制定,按程序由区文旅广电局局长审核,经区政府办同意后发文

原文:双区政办发〔2019〕22号 关于印发2019春季盘锦辽河湿地群众健身徒步大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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