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区政办发〔2020〕11号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2020年区域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双台子区2020年区域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整改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落实《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盘政办明电〔2019〕35号)、《关于建立断面包保制度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的通知》(辽环督改发〔2019〕5号)和《关于双台子区涉水环境问题的通报》(盘环发〔2019〕301号)的要求,切实解决我区部分河流断面水质不达标问题,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着力加强工业污水、城镇污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效控制水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互相配合,齐抓共管,使区域内水环境、水资源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0年我区支流河水质全面达到支流河水质标准,即小柳河、一统河达到IV类水质标准,太平河达到V类水质标准。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确保区域内无黑臭水体。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污水处理厂(站)建设与运营,充分发挥治污能力
1.加大对盘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在线运行系统、总控操作系统、设备完成情况及出水达标情况的监管,通过每月定期开展环境监察和水质监测工作,确保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针对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碳氮比低的问题,督促企业加大技改,增加碳源,确保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盘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2.加快推进农村小型污水处理站的建设与运营。2019年12月已启动对统一镇光正台村和陆家镇任家村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委托运营准备工作,计划于2020年2月底前完成委托运营工作。统一镇统一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计划于2020年8月30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建设)、区环保局(运营)
配合单位:统一镇政府、陆家镇政府
3.借助鼎翔生活污水处理厂,将陆家镇陆家村生活污水纳入污水收集系统。已将陆家镇陆家村14户居民的生活污水接入鼎翔生活污水处理厂收集系统,还有约48户居民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进入太平河,计划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管网改造。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陆家镇政府
4.加强对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监管。通过每月定期开展环境监察和水质监测、每季度开展不定期抽查工作,确保在线数据系统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开发区企业监管,确保开发区排水规范
1.对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的雨水和污水管网进行排查,通过修复漏点、管网改造等避免工业污水及生活污水混入雨水管网。2019年已启动的开发区企业生活污水管线改造工程,计划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工;雨水管线七处塌陷点修复工程,计划于2020年5月31日前完工。
责任单位: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加强对开发区企业排水监管,每月不定期开展监督性监察和监测,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杜绝偷排行为。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大城区雨污管网改造工作力度,解决汛期部分生活污水和雨水混排问题
1.已在南迁和八一泵站溢流口设置封堵器,同时在入河口前建成拦水坝,避免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辽河。全面排查城区泵站,对谷家泵站、八一泵站、南迁泵站闸门进行维修,计划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检修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2.认真落实《关于双台子区老城区排水泵站改造工程项目》和《关于双台子区老城区雨水改造工程(二期)项目》方案,涉及23条老城区主次街路,新建锦盘河街泵站,改造魏家泵站、谷家泵站、八一泵站、南迁泵站、辽河中路泵站5个泵站,上述工程计划于2030年逐步完成改造工作。加强老城区排水管网及泵站的日常维护和疏通,每月定期对管网及泵站进行检查维护,做好泵站日常运行管理。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环保局
3.加快辽河段生活污水截流干管工程维修改造。排查辽河段生活污水截流干管,截至目前已完成10处塌陷点的临时修复和疏通。概算投资3000万元的辽河路桥至谷家闸段污水截流干管改造工程计划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已列入市级改造计划)。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4.治理雨水混流泵站至辽河河段黑臭水体。南迁和八一泵站至辽河入河口的河段沉积了多年淤泥,已形成黑臭水体,泵站排水时,大量污染物被带入辽河。计划将南迁和八一泵站出口黑臭水体抽回截流干渠排入第二污水处理厂,清除河段沉积淤泥,同时加强后期的监管,每隔三至五年定期清除一次沉积淤泥。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5.中华路雨水管网改造。定期巡查中华路段雨水管网,2020年6月30日前积极协调市住建委完成中华路南段已塌陷部分的修复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6.加强施工降水管理。规范企业施工降水排放问题,采用车运方式将施工产生的高盐度施工降水收集并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责任单位: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环保局
(四)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保证排口突发事件及时处理
明确各排污口管理责任主体,建立排污口水质监测及监管制度,各级河长加强对管理河段排水口及排污口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与环保、住建、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沟通。环保部门加大监察及监测力度,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镇
(五)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减少农田退水污染影响
推广科学施肥、施药方法,推行稻蟹种养标准化,实现稻蟹种养绿色发展,大范围减少农药、化肥使用,形成良性生态循环。进一步规范认养农业,打造认养农业品牌,推动绿色发展。加强农业废弃物管理,做到“谁经营谁回收”,防止农膜、农资包装袋等农业废弃物散落田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全区推广建设高标准农田,实现土壤改良。通过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分别降低5%和10%。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环保局,统一镇政府、陆家镇政府、双盛街道办事处
(六)加强沿河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解决积存生活垃圾渗滤液污染问题
加强两岸环境巡查,对沿河垃圾做到及时发现、随时清运,杜绝垃圾污染河流水质。沿河街镇建立垃圾清运管理办法,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环保意识。取缔不规范垃圾堆放点、增设垃圾中转站和垃圾箱,依法查处沿河倾倒垃圾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街镇
(七)加强河流断面水质监测,为水质改善提供决策依据
为保障河流水质达标,环保部门每月对小柳河闸北桥、一统河中华路桥、太平河新生桥、双绕河外环桥断面进行监测,同时开展沿河水质分段排查性监测和重点沿河排水口监督性监测。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街镇
(八)全面落实河长制,构建明晰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
认真贯彻《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进一步梳理河流水环境问题,将日常任务分解落实至各河长。定期牵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河长应对负责河段出现的水环境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协调、及时处理,实现河流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各街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河长制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查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验收制度等工作制度。有效解决管理保护重点难点问题,督办重要事项,定期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等。
大力推行有机肥推广、生态农业、生态养殖等各项政策,针对河流水环境治理难点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通过政策制度的落地,减少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排放入河,改善河流水环境质量。
(二)加强组织管理保障
建立区政府牵头,各责任单位共同参与的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协同作战,加强河流长效管理。同时,与环境科研机构、专业治污单位成立专家小组,加强对区内河流流域的水环境进行全面诊治,提出系统、科学、有针对性的综合方案,全面指导水环境治理工作,保障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三)加强监管机制保障
环保部门每月定期开展环保专项督查工作,保障河流水环境整体、实时监管。加强党委政府督察督导、人大政协监督、上级河长对下级河长的指导监督;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拓展、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监督管理效率,提高全社会对河流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四)加强协调机制保障
积极建立与上游盘山县之间的县区协调机制及住建、环保、水利、农业农村、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之间的内部协调机制,共同实现河流水质改善,确保河流断面水质达标。
(五)加强资金来源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农村环境治理等领域的各类政策性扶持资金,推动河流水环境治理工作,保障并加快完成整改任务。同时,积极争取和吸引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地方政府债券,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拓宽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融资机制,保障水环境治理各项任务和工程措施的有序开展。
文件解读:《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2020年区域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20〕11号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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