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top_img.png

双区政办发〔2020〕24号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项目管家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9 浏览次数:99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快推进全区项目建设进程,不断促进区域经济走向高质量发展。围绕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区”目标和当前项目管家服务不均等、标准不统一、效果不达标等问题,区政府研究决定,结合“五个一”帮扶举措,将我区项目管家制度进行进一步规范,现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各项目管家必须牢固树立“为投资者和创业者服务”的理念,在项目(企业)招商、签约、落地、开工、复工、生产、销售、复产、技改升级等全生命周期开展“妈妈式”服务。原则上,应实现“项目管家是区政府‘代言人’”、“找到管家就是找到政府”的目标。

二、人员确定

纳入项目管家管理的项目由区发改局负责确定、梳理、统筹、调度。原则上,新签约落地的项目,其项目管家由初次与项目对接的招商人员担任,项目竣工投产后转由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人员接任;已经投产企业的扩产经营、技改升级、合资合作等新增项目,其项目管家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担任。其中,项目竣工投产后的项目管家调整工作由区发改局负责,因部门内部人事变动而出现的项目管家调整工作由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内部调剂。项目管家发生变动时必须做好工作衔接,坚决杜绝出现服务的“真空期”和“空档期”。

三、工作职责

1.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按照“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要求,每周至少深入项目一线一次,履行好信息员、联络员、服务员、协调员、代办员、宣传员的职责,并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实际情况,包括项目施工进度、存在问题等信息。

2.第一时间制定“XX项目建设进度时间表”,明确项目应办理手续的明细、办理时限、存在的具体问题、责任领导、责任部门、配合部门等信息。其中“办理时限”需要倒排工期确定。“时间表”实施动态更新、建档立册,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做到一企一档。

3.负责配合“五个一”包扶领导建立“XX项目服务专班微信群”,每日简明扼要报告各项目施工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梳理、反馈项目遇到的各类问题,并提出初步解决建议。

4.负责沟通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和上级项目管家推进项目建设各类难题化解。

5.负责及时汇总、梳理、报告需要区级以上政府破解的问题。

6.每周进行一次工作进度报告、汇总至区发改局,报告不拘泥于形式、不限制篇幅,但应客观具体、简明扼要,并明确问题破解举措。

四、相关权利

1.各相关部门、单位、企业必须无条件配合项目管家的合理工作诉求;项目管家可对相关部门、单位、企业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

2.遇到重大问题,可直接越级协调项目(企业)负责人,可直接提级向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

3.可根据具体领域和工作实际合理提出选择欲服务项目(企业)的建议,提出改进项目管家制度的意见。

4.科学合理敦促企业加快项目建设、企业复产等工作进度。

5.可获取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支持。

6.接受全区组织开展的相关业务培训。

五、督查考评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按照“时间表”对各项目管家工作进度进行跟踪督导,并每月形成一次《督查通报》。区营商局负责开展企业评判工作,定期深入项目一线实地了解企业方对项目管家的满意度,客观调查统计、及时反馈报告。区发改局负责对各项目(企业)管家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定级。项目(企业)管家考评定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每季度开展一次,单次被评为“较差”等级的,由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连续两次被评为“较差”等级的,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连续三次被评为“较差”等级的,按照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双台子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2000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6000634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202000072号

联系电话:0427-2360834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