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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锦9号门加油加气充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06 浏览次数:738

华锦9号门加油加气充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我局拟对华锦9号门加油加气充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27-2361471  联系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创业大厦E楼4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华锦9号门加油加气充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公示日期

公众参与情况

华锦9号门加油加气充电站项目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中华北路与双绕总干渠交叉口南侧0.3公里处

北方华锦石油化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朝阳蓝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5696.18万元,总占地面积7125m2,建筑面积1427.3m2。项目新建一座二级加油与CNG加气子站合建站并预留电动汽车充电桩位置(含配电设施及至充电桩之间管线通道、充电桩至控制室之间的管线通道)。本站属于加油加气合建站,等级为二级。

20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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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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