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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区政办发〔2020〕35号 盘锦市双台子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双台子区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7 浏览次数:1003

双台子区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辽民发〔2020〕6号)精神,为扎实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有效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关于打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政策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满足绝大多数有需求老年人居家或社区享受养老服务的愿望,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

二、总体目标

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健全完善政策体系,加大设施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服务标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引导和培育市场主体。以区社会福利院为中心和依托,向社区和居家延伸养老服务,形成1家福利院,N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X个居家养老服务点的“1+N+X”养老辐射圈。推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应急救助)等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信息化为纽带、专业化机构服务为支撑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底,全区新建和改扩建6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7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 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后来人有可期的未来。

三、主要任务

1.成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组

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成立双台子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有效开展试点工作组织实施、跟踪指导等各项工作。

2.优化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不断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扶持培养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更加丰富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内容,满足老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增强老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盘锦辽河养老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3.发挥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作用

充分利用我区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带动居家养老产业的发展,建立居家老人信息库服务商信息库服务评价系统坐席呼叫中心对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数据管理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行、助洁等“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辐射全区居家老人,开启“互联网+养老”的养老新模式。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

完成时限:2020年7月底       

4.完善社区便民食堂配套

以玖福团膳中央厨房项目为中心,辐射全区各社区(村)建立社区便民食堂,为社区老人提供营养、美味、卫生、实惠的餐食,让老人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营养配餐,为居家行动不便老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解决老人用餐难问题。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各街镇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   

5.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盘锦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方案》。利用区社会福利院与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合作的平台成立养老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水平,为区、市各养老产业输送养老专业的人才。完成养老机构及社区和居家养老的上岗人员培训。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街镇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6.有序推动医养结合

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整合社区养老设施和社区(村)卫生所资源,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康复保健服务,试行居家老人签约医生服务,满足居家老人医疗康复需求,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推进医养结合,使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中获得方便、及时的医疗卫生服务。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各街镇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  

7.发展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巩固农村家庭养老功能探索适合我区实际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的作用,广泛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采取社会捐赠、老人自筹、村民互助等方式举办农村幸福院,实现可持续发展,除村集体统一管理模式外的农村互助幸福院,通过扶持以老年协会为主的群众自治组织管理和运营,丰富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内容。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镇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8.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要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全面建立居家探访制度,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普及养老护理知识,增强家庭照护能力。推广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镇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形成相互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街(社区、村)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做好具体的建设工作,做到专人管理、良性运转。    

)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宣传力度,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动员、政策解读和具体落实工作,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转变百姓养老的观念,为顺利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强化投入保障

区财政切实履行责任,保证养老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的经费投入规范省补资金的使用,禁止挪用占用,做到专款专用加大创新推动的投入力度,形成多元投入格局,确保养老服务资金需求。   

加强监督检查

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跟踪指导,采取定期督查的方式,确保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双台子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政办发35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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