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区政办发〔2020〕36号 关于成立盘锦市双台子区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及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
关于成立盘锦市双台子区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及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相关部门,驻区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金融工作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盘锦市双台子区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区金融委”),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齐东风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王二白 区金融发展局局长
成 员:杨配山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张春旭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赵中外 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副局长
裴相军 区法院副院长
陈 斌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大鹏 区公安分局政委
赵建廷 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局长
郭超军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赵 明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杨 旭 区民政局副局长
赵 亮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李胜明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毅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文清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雷 勇 区商务局副局长
孙明月 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石海燕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克威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苏 晔 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范川宁 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蔡伯孪 区税务局副局长
周明春 陆家镇政府副镇长
宫 杰 统一镇政府副镇长
赵 伟 建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邱恩启 胜利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贾志强 辽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 宇 铁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海 红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齐长占 双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区金融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王二白(兼),办公室负责落实区金融委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向区金融委报告重要事项、重要工作部署落实进展情况;做好与市金融委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与市层面对应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业务对接,建立顺畅的信息报送和交流沟通机制;协调区金融委各成员单位研究、处理金融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完成区金融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金融委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区金融委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批准。
二、主要职责
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稳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区金融稳定和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整顿和规范地方金融秩序,配合国家和省、市金融管理部门防范、化解、处置银行股、保险、证券等金融领域风险,组织实施地方金融从业机构行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开展以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等领域为重点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打击行动。承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健全应对金融领域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流动性风险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和风险预警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我区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促进金融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地方金融改革,优化金融环境,推动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盘锦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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